绥德纪委加强廉政约谈 注重源头预防

发布时间:15-12-20 12:03:01 作者: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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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绥德县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积极运用约谈手段促进“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截至目前,已累计对22个乡镇和部门的领导班子进行集体约谈,对31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个别约谈。

一、分类约谈,传导压力。年初,出台了《县纪委常委会约谈党员领导干部办法(试行)》,明确了调查性约谈、警示性约谈、提示性约谈、指导性约谈和沟通性约谈等5种约谈情形。为增强约谈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县纪委还通过信访、案件查办、作风建设和工作纪律督查等途径,收集被约谈单位情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针对问题做到“三个必谈”,即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或分管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作风建设规定执行不力及督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群众反映问题较多且相对集中的,必须约谈,真正做到知己知彼,有的放矢。

二、明确重点,对症下药。在约谈过程中,县纪委始终坚持以下三点,一是当面向约谈对象指出存在问题,并结合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教育提醒;二是责成谈话对象当面就问题进行详细说明,及时纠正推卸责任、遮掩问题等行为;三是责令被约谈人或所在单位就存在问题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县纪委。10月以来,12名县委常委分期分批亲自对11 个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和11个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就履行主体责任及业务工作中的具体问题,采取了“点对点、面对面”的警示性集体大约谈。在约谈中,被约谈对象普遍认为,约谈体现了县委和县纪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高度重视,指出的问题切中要害、客观实在,具有很强的警示性。

三、跟踪问效,确保效果。约谈后,县纪委对被约谈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直至整改到位。同时将约谈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内容,作为单位和个人履职评价的重要依据。此外,还做好分析总结,对约谈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出台制度规定,加强源头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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