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两个通报”精神切实做好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县纪委监委将集中受理科级及以下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的举报。
一、受理范围
1.领导干部以独资或合资、兼职取酬、入股或拿干股分红等方式经商办企业;2.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其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3.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纵容、默许、或者安排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企业违规任职,获取高额薪酬;4.领导干部为亲属及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谋取利益等问题,或插手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矿产资源开发等;5.领导干部之间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互相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等问题。
二、受理时间
2020年7月20日至10月20日(工作日上班时段)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0912-5620079
中共绥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