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纪委监委关于严明疫情防控纪律作风的通知

发布时间:22-08-25 08:32:51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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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纪委监委关于严明疫情防控纪律作风的通知

 

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

近期,全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爆发态势。受周边环境影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全面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严格落实市、县联防联控办相关文件要求,确保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保持战时状态、发扬战时作风、严守防控纪律,坚决打赢我县疫情防控阻击战,现提出“八个严禁”要求:

一是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二是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临阵退缩、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以及增加基层负担、搞“填表抗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是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漏报、迟报、错报疫情及防控工作信息。

四是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以及在调配使用过程中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行为;利用疫情之“机”、职权之便对群众或企业故意刁难、趁“疫”敛财。

五是严禁耍特权、搞特殊、使性子,不配合防疫检测、排查、登记,不执行隔离规定,不如实报告有关事项,隐瞒个人及家属旅居史、接触史等涉及疫情相关情况,或为亲属等利害关系人逃避管控提供帮助,以及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妨碍、干扰、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

六是严禁编造、传播、散布虚假疫情信息或发表有关疫情不当言论,以及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资料。

七是严禁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举办大型会议活动。非必要不举行会议活动,必要时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24小时核酸等防疫措施,要做到间隔落座、规范做好防控措施。

八是严禁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组织或参加各类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倡导“婚事缓办、丧事简办”,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必须严格履行报备程序,严格控制参加人数,严防人员聚集。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勇于担当,切实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守纪律规定,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加强政治监督,严肃执纪执法,对违反“八个严禁”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从速从严从重查处,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役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监督举报方式

网址:https://suide.qinfeng.gov.cn/

来信来访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名州镇千狮三巷绥德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邮政编码:718000

中共绥德县纪委 

绥德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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