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三从严”开展公务接待违规问题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16-04-25 16:25:42 作者: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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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深化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成果,近日绥德县纪委安排部署在全县开展公务接待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范围是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各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各直属事企业等单位中开展。4月20日县纪委已及时下发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指导各单位尽快开展自查自纠。预计专项整治活动于5月底结束。

一是从严自查自纠。重点整治以下八类问题:不执行一事一结、一单一报,接待无公函、无菜单清单,分批记账、集中结算制度;超标准接待、超范围陪同,午餐提供酒水;大额消费拆分发票报销和混用会计科目核销费用;以节假日值班补助、加班误餐补贴、集体活动聚餐等名义变相公款吃喝;会议费、培训费中核销公款吃喝费用;节日慰问和公务接待费用中列支烟、高档酒、土特产等礼品;利用机关灶违规接待、公款吃喝;其他违反规定的公务接待问题。针对以上八类问题,全县各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要登记清楚凭证号、发票号、金额、开票时间、报销时间、开票项目等,同时注明人员处理和资金处理情况。同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全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一把手“负总责,层层传导压力,扎实推进专项整治。

二是从严监督检查。县纪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六大纪律“,采取联合审计、财政、工商、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采取专项督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公务接待支出不合规、群众反映突出、公务接待费同上一年相比没有明显下降的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对全县各单位自查自纠不到位、不重视的采取随机抽查。要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对主动查纠并积极整改到位的,可以从轻从宽处理;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查纠不到位、整改不力的,要从严从重处理;对自查自纠问题为“零”的,市纪委将重点关注,适时组织抽查;对对抗组织审查、弄虚作假、隐匿销毁证据的,要严肃处理。。凡是在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发现未予查纠整改的违规问题,一律从严从重处理,一律严肃追究工作责任,一律公开通报曝光。

三是从严监督执纪。各单位针对自查自纠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按照边查边改、即查即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制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形成规范化机制。各单位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借此专项整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抓早抓小,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县纪委要坚持“一案双查”,针对以上八类问题,综合运用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强化通报曝光,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典型问题,不断教育、警示、震慑广大党员干部。

日前,县纪委初步决定以四个办案协作区和四个纪工委为基础,成立8个公务接待违规问题督查小组,五一之后立马奔赴乡镇和部门开展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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