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反腐败突出案件查办

发布时间:15-12-24 12:58:21 作者:高树伟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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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绥德县纪委按照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主业,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败工作的首要任务,始终保持整治“四风”的高压态势。上半年,受理群众信访举报95件次,其中上级纪委转来19件次,立案64件,结案60件,党政纪处分69人。

建立全员办案机制。实行县纪委常委包片、科室包乡镇包部门督促指导、干部人人参与办案的“全员办案”工作机制,做到“人人参与,各尽所能”。将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分为四个办案工作片区,每位县纪委副书记主管两个片区,每位纪委常委分管一个片区,两名纪检监察干部具体负责所包抓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案件检查和审理的综合协调指导工作。包片领导每月至少2次深入到所包乡镇部门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工作,而且要参与片上的查案全过程,帮助协调解决疑难问题。

健全查办案件培训机制。结合“打造四有队伍,铸就反腐铁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举办了“书记说法大讲堂”,推行学法善用制度,要求各镇纪委、县直各部门纪委(纪检组)、各派出纪工委、机关各室纪检干部参加,深入剖析中省市会议精神,结合典型案例,以案明理,互动交流,全员提升。同时还通过集中培训、以老带新、以案代训等方式,每季度选派各镇纪委、各派出纪工委、机关各室来委局跟班学习,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在办案实践中能力不断提高、人人得到锤炼、个个成为办案好手。

完善案件查办机制。成立片区协作领导小组,片区与片区之间联合检查、联合办案、联合审理工作,由片区主管领导共同决定,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组织实施;片区内联合检查、办案、审理工作,由片区分管领导决定并组织实施;对重要线索及案件进行统一管理,群策群力,防止重要线索流失和重大案件处理的随意性。编发《重要线索及重要案件台账》,出台《关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实行“提级”“交叉”“协作”“派员督办”等七项制度的暂行办法》《查办案件工作考核考评和表彰奖励暂行办法(试行)》等制度,建立全员办案、领导包案、分级办案、提级办案、协作办案、交叉联合办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了案件查办工作效率。

严格考核奖惩机制。坚持有错必究、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各镇纪委、县 直各部门纪委(纪检组)、各派出纪工委、机关各室办案情况实行“季督查、年考评”,将查办案件工作情况作为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查办案件工作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查办案件工作滞后的各镇纪委、县直各部门纪委(纪检组)、各派出纪工委、机关各室给予点名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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