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纪委监委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发布时间:23-06-21 09:56:04 作者:徐晓明 杨倩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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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和全省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6月21日,绥德县纪委监委召开《中国共产党章程》专题学习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涛参加,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刘锋主持。

会议邀请县委党校魏强老师以《学习新党章 践行新思想》为题,围绕党章的基本内容、党章的发展历程、二十大党章的修改历程和如何践行新党章四个方面,详细介绍了党章的重要地位和鲜明特点,深入阐述了二十大修改党章的重大意义,重点解读了党章修正案的主要精神和核心要义,对全县纪检监察巡察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坚决贯彻党章、严肃维护党章具有重要指导促进意义。

会议指出,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充分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政治品格、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全党全国的共同意志,我们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坚守政治方向的“必修课”,把遵循党章作为规范执纪执法的“护身符”,把贯彻执行党章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南针”,切实用党章指导和规范各项工作,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擦亮绥德政治底色。

会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巡察干部一要把学习党章作为政治自觉。坚持把学习党章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丰富学习载体,创新学习形式,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全面了解和掌握党章内容,深刻领悟党章修改的背景和意义,深入理解内涵,精准把握外延。二要把遵守党章作为政治义务。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严格用党章规范言行指导工作,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将党章规定和精神内化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思想指引和行动标准,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三要把贯彻党章作为政治责任。坚持把贯彻执行党章作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契机,坚决落实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政治责任,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以钉钉子精神纠“四风”树新风,以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护航绥德新发展。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中纪委《关于“走读式”谈话对象非正常死亡事件的通报》及省市纪委有关通知要求,辅导学习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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