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仙焉镇枣花山村党员贺树旺违规放牧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破坏,贺树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田庄镇杨道峪村党支部原书记马利违规放牧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破坏,马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崔家湾镇新庄村党员崔世良违规放牧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破坏,崔世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2017年10月26日,县环保局对石家湾镇塔上村红塔节能设备有限公司玻璃钢加工项目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擅自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会同电力局依法采取了断电措施。石家湾镇塔上村党支部书记李小彦,对本村内的红塔节能设备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监管不力,已构成失职,违反了工作纪律,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李小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