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16-11-11 09:42:30 作者: 来源: 秦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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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铜川市新区正阳路街道儒柳村党支部原书记刘玉文、原委员李向东套取征地补偿款问题。2人采取虚增面积方式,分别套取征地补偿款3.4万元、1.69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宝鸡市陈仓区新街镇东沟门村党总支书记张金仓、村委会主任刘拴皂、会计袁金广违规收费等问题。3人违规收取33户移民搬迁户1.33万元;收取村民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4.4万元;虚报滩涂治理土地面积235亩,套取粮食直补资金8万余元,以上共计14万余元违纪资金用于村务支出;将移民搬迁房屋违规出售。刘拴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金仓、袁金广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清缴。

3.合阳县坊镇南岳庄村党支部书记王纪岳截留挪用产业扶持资金问题。2015年,在整村推进扶贫项目中,王纪岳违规收取48户贫困户产业扶持资金3.84万元,用于偿还村级文化广场项目建设债务。王纪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费用已清退。(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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