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绥德县白家硷镇崔家峁村原支部书记崔向荣,2015年虚列杂工报账9775元,利用职务之便受贿4000元,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绥德县义合镇后思家沟村原支部书记郭胜飞、报账员郭会军,2015年、2016年先后两次将发放到村民“一卡通”账户的产业扶贫资金计21万元收回,然后向全村村民平均发放。郭胜飞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郭会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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