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进一步将受理群众反映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受理内容:
(一)违规吃喝方面
1.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是否存在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特别是在高档酒店、私人会所、农家乐、隐蔽场所等进行吃喝的情况。
2.全县各单位内部食堂有无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违规提供高档酒水等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的行为。
(二)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
1.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是否有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情况。
2.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是否存在违规赠送礼品礼金,借节日之机搞利益输送、拉票贿选等行为。
(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方面
1.全县各单位有无巧立名目、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奖金、实物等福利的现象。
2.全县各单位是否存在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工会福利的问题。
(四)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方面
1.全县各单位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公车办理私人事务的行为以及违规借用下属单位或企业车辆的情况。
2.全县各单位是否存在将公务用车违规借给他人使用,或在公务用车维修、加油等环节中虚列名目,套取费用等问题。
(五)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
1.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是否按照规定履行报备程序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无超规模、超标准操办,借机敛财等情况。
2.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是否存在分批次、分地点变相大操大办的问题。
(六)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
1.全县各单位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如在节日期间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搞“面子工程”、做表面文章、过度留痕、文山会海等增加基层负担的行为。
2.全县各单位、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有无其他隐形变异、顶风违纪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表现。
举报电话:0912-5620079
举报信箱:绥德县千狮路79号绥德县纪委监委机关一楼信访室
邮政编码:718000
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