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省纪委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文明节俭、风清气正,市纪委日前下发了《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通知》。
通知提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教育管理,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公款吃喝、收送节礼、滥发钱物、铺张浪费、公车私用、跑官拉票等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特点,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要求、从严律己,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十个严禁”,自觉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聚焦“四风”问题,切实加大执纪监督力度。要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运用“一键通”“人人拍”等手段,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要强化整改措施,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建立问题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坚守责任担当,强化责任追究,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等顶风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通报曝光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对因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既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也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既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也要严肃追究监督责任,使纪律和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十个严禁”纪律要求
1、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2、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3、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4、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5、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6、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7、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8、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9、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10、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