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2015看市纪委这一年干了什么?(二)监督用权 严惩腐败

发布时间:16-03-08 10:44:58 作者:王文睿 来源: 榆林市纪检监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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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惩处极少数,常态严管大多数。2015年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在“严”字上卯足力气,下大功夫,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市、县、乡、村四级权力运行的监督,抓早抓小,以扎扎实实的成效取信于民。

保持从严执纪高压态势

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继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这一主业,保持严惩腐败的强劲势头,市县两级自办案件数量大幅提升,初核、立案和处分人数同比分别增长了33.5%、35.7%和38.5%。其中,县处级立案17件,处分18人,乡科级立案296件,处分290人。

纪律审查不是简单的查办案件,2015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谈话函询、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数量均比上年有所增加。全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实施谈话函询82件,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25名,党政纪处分1937人。三年来,全市共有4612人受党政纪处分,已结案处理和正在立案审查的县处级干部55人,乡科级干部731人,移送司法机关160人。从这些数字看出,重党政纪处分已成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的新常态。

从“查办案件”到“纪律审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转理念、转方式,既严惩极少数,又常态监管大多数。今年以来,紧盯“小官贪腐”和与民争利等突出问题成为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的重点。市纪委根据群众反映问题较多,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教育、医疗、交通等10个部门作为纠风牵头单位,严查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同时,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包抓县区纪委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工作。

 

 农村问题解决在农村

12月18日,市纪委召开全市加强和规范村组财务管理工作座谈会,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级腐败问题,及时建立健全农村财务制度体系,出台了加强和规范村组财务管理“四项制度”,即建立了村级基本存款账户、村组财务保障审核、村组财务公开公示、村组财务审计。同时市纪委将牵头市财政局、公安局、农业局、审计局、质监局、农商银行等部门单位参与建立全市加强和规范村组财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严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是2015年市纪委的重点工作之一。年初针对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各种惠农资金、工程项目款、骗取上级拨款,面对这些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市纪委印发了《关于深入纠正“四风”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意见》明确严肃惩治与民争利的行为。探索创新推行了村务公开报制度,《村务公开报》聚焦群众密切关注的村级事务,彻底打通了村务公开“最后一公里”,让群众的知情权得到最大体现。对部分村级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大事小事自已说了算等问题,全面推行了村级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述职述廉的对象为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每半年进行一次,严格规范村级干部用权行为。

坚持问题导向,重公开、强监督、严问责,市纪委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始终严守基层这块阵地,从细着眼,从小抓起,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加强村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将监督执纪问责一抓到底,把农村问题解决在农村。经过三年努力,全市涉农信访举报数量由2013年占全市60%以上,下降到今年占43.7%。

新官更要理旧账

“账目”有新旧,责任无新旧。针对信访积案、政府债务和在建项目、国企改革、产业园区体制机制和薪酬、部门公用房外租管理、基层债务等方面的“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今年年初榆林市委下发《关于扎实开展“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整治的通知》,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整治,以此作为推动工作、落实责任的抓手。10月,市委派出三个督查组对全市12个县区和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公安局等31个党政企事业单位“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活动不走过场。专项整治一年来,全市共排查梳理出问题139个,并将整改责任具体落实到相关单位、负责人,截至年底,43个问题得到彻底解决,96个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做到承认旧账、不欠新账、逐步交账。

在“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整治活动中,市委、市纪委注重责任落实和追究,对未按时报送整治方案、工作滞后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公开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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