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时刻要有危机意识

发布时间:18-06-01 08:52:13 作者:刘东平 来源: 绥德县纪委监察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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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党生于危机、成长于危机、壮大于危机。早在1945年还未取得全国胜利时,毛泽东与黄炎培的“窑洞对话”,就探讨了“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周期律问题,核心就是危机意识问题。多年来,我们党一直对“和平演变”和内忧外患高度警惕,告诫全党时刻要有危机意识,防患于未然。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当前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

一、形势要求时刻要有危机意识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发展、国内外环境的变化、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以及国家监察体制的改革等等,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时刻要有危机意识、责任意识。

1、反腐败斗争形势变化。计划赶不上变化,必须顺势而为。2015年“胶着状态”,2016年“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到2017年“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虽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中央纪委驻中国社科院纪检组副组长高波表示,过去5年重点解决了长期积累的存量问题,但这项任务还远没有完成;在遏制增量上,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仍有不收手不收敛的问题;斗争会更加复杂,更考验全面从严治党的耐力和能力。因此,习近平严肃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可见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变化,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时刻要有危机意识。

2、共产党执政环境复杂。环境越来越复杂,必须高度警觉。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讲到:全党要清醒认识到,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是复杂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要深刻认识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深刻认识党面临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习近平要求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坚定不移抓下去。可见共产党执政的环境复杂,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时刻要有危机意识。

3、老百姓企盼幸福生活。全心全意为人民,必须牢记使命。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个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全党同志一定要永远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继续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纪检监察干部的“扁担”,一头挑着党之重托,一头挑着民之所盼。可见老百姓企盼的幸福生活,需要纪检监察干部时刻要有危机意识。

4、大改革导致本领恐慌。改革带来的阵痛,必须快速面对。宪法的修改、监察法的出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化等一系列措施的重大变化,让纪检监察干部难以适应,深感本领恐慌。表现在:一方面,监察委作为反腐败国家机关,与纪委合署办公,既是执纪机关,又是执法机关,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纪检监察干部身居二职,既是纪检干部,也是监察干部。纪检干部作为监委的“新兵”,绝大部分没有法律专业背景,往往对党内法规更熟悉,对法律知识的研究相对欠缺;检察转隶干部作为纪委的“新兵”,政治理论、党纪党规方面知识掌握不够。另一方面,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和监委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能不同,特别是监委的“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12项法定措施,都有新的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再加上新型的“纪法衔接”环节的严格的规定和要求等等,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快速充电、快速成熟。可见,国家监察体制的大改革,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时刻要有危机意识。

二、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危机意识

居安思危危自小,有备无患患可除。当前全国反腐败斗争的高度、力度、广度、深度,要求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时刻要有危机意识、责任意识,要把持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做一名新时代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

1、认清形势,增强危机意识。纪检监察机关既是党的机关,又是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既是遵纪守法的楷模,又是执法执纪的表率。党和人民寄予厚望,就是县委从办公、设备到人员调配都给予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大力支持。这就要求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认清当前反腐工作形势,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担当意识,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全县党员干部中树立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2、加快学习,补齐知识短板。学习是解决“本领恐慌”的唯一途径。纪检监察干部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及时填补自身“短板”。纪检干部要学法、用法,侧重学会如何行使监察法赋予的监察权限,熟练运用12项调查措施;检察干部要学纪、用纪,侧重学党纪党规方面知识,要学会监督方式方法,学习和增强“四种形态”运用方式;所有干部要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十九大、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等。

3、强化思维,推进法纪融合。纪检监察干部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以等不起的紧迫感和慢不得的责任感,在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上下功夫,把“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这两把尺子结合起来、统一起来使用,树立法纪融合的综合性工作思维方式,在依法履职、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上出真招,全力提高反腐效能,努力成为执纪执法全能型纪检监察干部。

4、学以致用,注重实践提高。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监察体制改革没有经验借鉴、没有先例可循,只能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只学不练“假把式”,学以致用“真本领”。克服本领恐慌,必须在学习中增智强化,但学习是为了更好的实践,更需要在实践中强能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既能树立执纪执法的权威严肃,又能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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