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六盯紧”问诊“四风”问题

发布时间:15-12-24 14:20:36 作者: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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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绥德县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采取多项措施,通过“六盯紧”问诊“四风”问题,全县干部工作作风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得到明显改善。

盯紧宣传教育不放松。该县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2014年作为全县“干部作风建设年”,以廉政文化“六进”为载体,不断拓展宣传教育的渠道和途径,开展了廉政说书、廉政宣传街、廉政秧歌等一大批具有地方特色、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今年,该县纪委向领导干部发放《廉政准则》、《八项规定解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纪律条规读本2000多册,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反腐倡廉稿件160余篇,对县乡村三级干部进行反腐倡廉集中宣讲64场次,绥德革命历史纪念馆、郝家桥革命历史教育基地接待参观学习人员180批次5670多人。通过县上集中学、基层推广学、干部业余学等方式,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同时,加强反面案件的警示作用,对23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领导干部点名道姓曝光,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

盯紧窗口单位不放松。以提升窗口单位服务水平为抓手,切实做到为民服务。2014年,整合县内各窗口单位资源,新建成了8000多平米的县政务服务中心,通过“两集中、两到位”,入驻政务服务中心部门39个,派驻300余名窗口工作人员,可直接办理行政审批和其他服务事项212项。同时,加强窗口单位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县委、县纪委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和基层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情况督查40余次,对29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责成46个单位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限期整改,相关单位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59份,警示训诫12人。

盯紧重要节点不放松。制定《关于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通知》和《关于深入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的通知》,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县纪委对重要节点期间公款吃喝、带班值班情况进行了8轮明察暗访,对发现的19个乡镇和部门值班不规范行为进行了现场纠正。出台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和参加各类“升学宴”、“谢师宴”活动的通知》,组织人员在县内各大酒店进行了专项明察暗访。同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建立专门举报电话,推行快速反应查处机制。对上级领导批办、群众反映强烈、媒体监督曝光的问题线索,采取电子取证、发票倒查、账目核查等措施,快查快办、专人督办,限时办结,严肃追责,各种“节日病”问题得到明显扭转。

盯紧公车问题不放松。制定了《关于重申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推行公车驾驶员承诺制度,全县76个单位340余名公车驾驶员全部签订了《公务车辆驾驶员承诺书》。严格实行节假日公车使用报备制度,全县各单位共申报节假日公务出车424辆(次)。开展违规借车换车专项整治活动,对21个乡镇、部门违规借用车辆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责成相关单位完善手续,限期整改。全面启动超标公务越野车的清理整顿工作,对6辆超标越野车进行公开拍卖,拍得总成交价款78.6万元。推行公车“亮牌”上路,对311辆悬挂“蓝底白字”号牌的公务用车全部粘贴公车标识。以节假日公车私用为突破口,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今年以来,对节假日私自使用公车情况进行了25次明察暗访,对未在规定地点停放、未履行公务外出申报备案手续车辆的24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不按规定粘贴公车标识、故意损毁遮挡公车标识的11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因公车问题警示训诫单位负责人15人。

盯紧公务接待不放松。出台《绥德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级来绥领导及持有公函的来访人员,执行工作餐制度,制定公务接待县内接待标准,人均标准早餐不超20元/人,午餐、晚餐不超50元/人。今年以来,县接待部门接待持有公函的来客42批次,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接待。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严把报账关口,对超标准接待的票据一律拒付。同时,加大对“廉政灶”制度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严防利用“廉政灶”搞“闭门接待”。研究制定了《规范机关灶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乡镇和县直机关灶的个人用餐交费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基层机关灶务管理,杜绝大肆挥霍、铺张浪费行为。通过发票倒查等方式,调阅机关灶务费用票据177张,发现违规购置和违规报账问题24个,处理相关责任人员26名。

盯紧查办案件不放松。通过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顶风违纪行为,着重查处十八大和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的顶风违纪行为。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规定,在追究违规违纪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做好“八项规定”问题周报、月报工作,对查处问题全部按规定时限进行上报。截至目前,全县各级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 等作风建设的案件25起,处理党员干部43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0人,警示训诫15人,通报批评8人,发出典型问题通报3期,23名党员干部被点名道姓通报。执纪监督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的推动作用得到有效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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