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针对当前存在的“升学宴”、“谢师宴”问题,绥德县纪委最近下发了《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举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
《通知》指出,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纪检干部带头严格执行《关于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和参加各类“升学宴”、“谢师宴”活动的通知》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四个严禁、四个不准”:严禁党员干部以任何名义违规操办各类“升学宴”、“谢师宴”;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严禁各学校和教育机构组织、举办各类“升学宴”、“谢师宴”活动;严禁用公车送子女入学、外出游玩。不准参加亲属以外的“升学宴”、“谢师宴”及其他类似宴请活动;不准教师参加“谢师宴”;不准巧立名目用公款或找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学习费用;不准以各种名义长时间、分批次、分地点或者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变相操办。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思想认识,自我抵制“升学宴”、“谢师宴”等不正之风,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决克服吃喝玩乐风和请客送礼之风。教育主管部门要教育广大师生自觉远离“升学宴”,拒绝参加“谢师宴”,大力倡导用简朴、节俭、文明的方式表达感恩之心,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良好氛围。
《通知》强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抓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尤其是对违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仅要严肃处理有关当事人,还要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今年以来,绥德县纪委查处了11个违反工作纪律的案件,党纪处分6人、政纪处分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