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绥德县通过五个强化,夯实廉政风险防控基础,健全和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一、强化部署,周密安排廉政风险防控各项工作。今年以来,县委、县纪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7月份,县纪委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方法步骤、责任主体,细化了工作内容与要求,确保全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县纪委监察局充分发挥主抓作用,对全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8月份,由县纪委常委带队,县纪委监察局各有关科室等人员参与,对各镇和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先后开展面上督查2次、重点督查3次,督促相关单位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宣传,营造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氛围。利用会议、电视等媒介广泛宣传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多次在绥德县政府网、绥德宣传网、名州清风网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宣传报道。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悬挂横幅2—4条,通过广泛的廉政风险防控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崇廉尚廉舆论氛围。县纪委监察局悬挂廉政宣传画,建成永乐大道廉政文化一条街。通过召开各种讨论会、座谈会、培训会等多种方式,纠正“风险与我无关”等模糊认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意义。先后3次组织广大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意识。
三 、强化摸排,夯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基础环节。7月份,组织全县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 “回头望”活动,认真查找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漏补缺,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不断夯实防控工作基础。一是进一步摸清权力底数。全面清理、规范、明确、登记单位内部、外部各项职权,并对所有职权分项梳理,编制《行政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等。对每一项职权,进一步优化运行流程,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方式,同时对行政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进一步排查廉政风险。在摸清权力底数的基础上,采取个人找、群众提、互相找、部门议、领导点、组织审等方法,对每个岗位、每项职权运行环节认真分析研判,找出容易发生腐败现象的环节。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进行了重点查、集中找,确保将廉政风险点找准、找实、找全。三是科学评估风险等级。首先各乡镇各部门进行自评,对照各个工作岗位根据其有关权力的集中程度进行自我评估;其次进行综合评议,在自评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确定合理的风险等级;再次进行上级审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通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方式,在自我评估、综合评估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最终确定风险等级。截止12月,全县共制定各类防控措施 2803条,新出台制度规定42项。
四、强化监管,严格落实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各项动态防控措施。一是建立健全防范机制,加强前期预防,从源头上遏制廉政风险。从容易滋生腐败、发生不正之风特别是利益冲突的领域入手,通过党风廉政教育、单位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廉政谈话、任前谈话、述职述廉、廉政承诺等方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将廉政风险同公共资源配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共同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监控范围,实现网上实时动态监控,促进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公开化、程序化。强化制度创新,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融入制度设计、制度检查与执行等各个环节,依靠创新机制制度有效防控廉政风险。二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中期监控,早发现廉政风险。建立和完善权力行使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规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党风监督员、政风行风监督员、村(居)监委会等的监督作用,扩大监督覆盖面。结合群众信访、案件检查、干部考察、舆论监督、述职述廉等各方面的信息,建立了廉政风险信息分析和廉情预警机制,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遵章守纪、作风效能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定量定性分析,认真梳理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加以对待。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预警处置机制,加强后期处置,及时化解廉政风险。针对中期监控中发现的问题,由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逐项处理,下发《廉政风险预警通知书》,通过“三级预警”予以告知。要求被预警的涉险单位或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对问题整改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强化考核,进一步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际成效。今年以来,全县各镇、各部门 “一把手”切实履行廉政风险防控的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负总责、亲自抓,党政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订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各镇、各部门、各单位通过自查自纠、重点抽查、信息检测、走访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考核,确保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做到岗位责任明确、分管领导明确。县纪委监察局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内容,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及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严肃追究责任。同时,采取电话抽查、实地查验的方式,检查干部对自身岗位廉政风险的知晓率,对不知晓的,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今年以来,全县共确定各类职权16852个,其中内部职权8930个,新增204 个,外部职权7922个,新增68个,权力运行流程图 3840套,新制定流程图22 套,风险防控一览表180份。经过全面排查,全县共查找出廉政风险点4628个,共制定各类防控措施 2803条,新出台制度规定4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