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纪委主动适应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常态,重新调整纪检监察职责定位、理念思路、工作重点,积极推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通过“五个加强”深化“三转”,扎实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夯实了基础,提供了保障。
加强教育培训,注重宣传引导。中央“三转”要求提出后,绥德县及时组织纪检监察系统及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将学习中央“三转”精神同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学习中、省、市、县纪委全委会精神等结合起来,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推动落实。将“请进来、走出去”结合起来,强化“三转”业务培训。2014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全员业务培训5次,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分批次参加了榆林市纪委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带头讲党课,带头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三转”精神,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三转”精神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情况,强化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业务指导,亲自参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将信访举报工作法规制度宣传纳入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之中,运用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通过办专栏、制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印发《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来信来访接待处理指南》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纪检监察职责定位、信访举报受理范围、流转程序等,引导群众信法依纪有序上访、反应问题,为推动“三转”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聚焦主责主业,明确职责定位。把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主业主责锁定为“受理和处理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信访室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受理举报、汇总报告反映县管干部问题情况,以及提供信访举报信息等工作上,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2014年至2015年10月份,县纪委共受理信访举报280件次,其中纪外信访件59件,全部及时转主责部门办理。对纪内的,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全部按照五类方式及时处置。
严格流程管理,规范流转程序。运用法治思维,健全和完善了《绥德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统一管理,规范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处理流程,严把信访举报线索的接收、登记、存储、流转以及办理关。对科级以上干部的问题线索单独造册登记。优先办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移交或交办的问题线索,确保按期办结回复。
强化案件办理,全程跟踪督办。一是实行“定领导、定时间、定责任”的三定制度。一般信访问题3个月内查结,紧急重要信访案件集中力量快查快结,形成“领导亲自办信访、委局全员动手办信访”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了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查办案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与机关各室、各乡镇纪委、各纪工委的年度考核、年终评优评先结合起来,增强其责任意识。三是实行督办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各室、各乡镇、各纪工委查办信访案件的情况进行通报,促进案件查办。四是强化办案协作区查办案件的职能作用。重新修订完善了协作办案工作办法,调整了办案协作区领导小组和成员;制定出台了《关于实行交叉、协作、提级、派员督办等七项制度的暂行办法》,将各镇纪委、各派驻纪工委、纪检组全部纳入协作办案之中,拓宽了协作办案的范围,规范了协作办案的程序,创新了协作办案的方式。2014年以来,协作区初核案件8件,立案2件,移送司法机关1人。
加强信息工作,发挥信访举报“情报部”、“晴雨表”作用。县纪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工作的意见》和《信访举报信息工作制度》,将纪检监察信访信息工作纳入“两个责任”考核之中,坚持一月一考核、一汇总、一通报,并制定和落实了严格的奖惩制度。实行信访信息月统计分析、季度统计分析、年度统计分析制度,及时掌握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可能引发的苗头隐患、信访趋势,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作出合理判断,为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和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整体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对分析加工出来的信访信息,做到“四个不放过”,即:苗头性隐患不放过、紧急事件不放过、热点难点不放过、重大案件线索不放过。2014年1月至2015年10月,共向市纪委信访室报送信息12篇,报送经验交流材料和调研材料2篇。建立了乡镇、部门、单位之间信访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的机制,加强信访工作宣传报道。2014年以来通过省级媒体宣传报道我县信访举报工作10篇,市级媒体宣传报道25篇,县级媒体宣传报道124篇,其中,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撰写专题调研文章4篇。通过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及社会群众理解、支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为深化“三转”,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