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在绥德县职教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了绥德县镇村领导干部培训会,县委书记李永奇就如何当好领导干部作了重要讲话,纪委书记高怀和就党风廉政建设作了专题讲座。组织部长杨树森主持会议。
高怀和就《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项法规进行全面解读,并就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几点意见。
高怀和强调,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重点要做好九项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各镇党委书记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要切实增强主体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委的首要、直接、全面的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具体就是要认真落实好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绥字[2014]19号),做好9项重点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行政村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机制,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村“两委”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分管责任。镇党委每年对各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录在案,作为村干部业绩评定、奖惩和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二是深化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各镇纪委每半年要组织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政治、组织、廉政纪律和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内容进行述职述廉,并按期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认真开展村级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村(居)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工作去年已经基本完成,个别还没有完成审计的要尽快完成审计工作。各镇纪委要认真研判审计结果,积极寻找案源,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
四是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常态化。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或成员发生变动的,要及时补选,不适宜的要进行调整。要进一步明确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的重点,对“四议两公开”的实施情况、“三资”管理、“两委”会工作情况和对村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等内容进行监督;加强村级收支情况的审核工作,未经村民监督委员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的票据,一律不得报账。
五是扎实做好《村务公开报》工作。目前,各镇都有自己的报纸,也对党务政务财务进行公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的内容。公开内容要以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为主体,本着真实、全面、易懂的原则,统一确定公开内容,向群众亮家底,便于群众监督。《村务公开报》公开的主要内容: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处置、农村低保、扶贫捐赠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和制度的落实、各类惠农政策落实、农村养老保险事项、计划生育、农村户口变化等。《村务公开报》每季度至少编发一期,每期在每个季度首月的10日前见报,确保让群众看得见、看得全、看得懂、能监督。
六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各镇要加强对村级实施工程项目的监管,该备案的要备案,项目资金该统一在村级财务核算中心单独设立账户的要单设。完工的项目,要及时验收。
七是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建立健全农村案件查办工作协调机制,落实领导包案、重点案件跟踪督办、案件查办情况通报等制度,深入推进 “纪检监察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信访听证终结制度”等反腐倡廉创新制度,并定期对各阶段涉农涉纪信访稳定情况及涉农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分析研判,督办和处理一批典型的越级涉农信访案件。
八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便民服务机构。要进一步整合便民服务场所,变分散办公为集中办公,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的运行模式。全面推行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星级”管理工作,规范基层公共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九是深入开展农村反腐倡廉教育。要用身边的案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做到以案为鉴、触动内心、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