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三项机制”出台以后,绥德县将此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层层学习传达,强化贯彻落实。为了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推动问责条例和“三项机制”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入脑入行,近日,县纪委印发通知,组织全县各镇党政领导班子和县直各部门班子成员进行问责条例和“三项机制”专门的考试。
《通知》强调,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和法纪观念,提升廉洁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县纪委决定围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三项机制》等规定对各镇党政领导班子和县直各部门班子成员进行党纪党规知识考试 。本次考试以开卷笔试的形式,实行百分制,其中不定项选择题10题占20分,填空题10题占20分,判断题10题占10分,解答题5题占30分,论述题1题占20分。
《通知》要求,各镇党政领导班子、县直各部门班子成员必须参与此次考试。 同时要求各镇、各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答好的试卷纸质版送县纪委,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
为确保考试过程的严肃性、考试结果的真实性,县纪委将对本次考试试卷进行存档,对在考试中不能按时交卷者、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下者,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实名通报并对其约谈,同时在本年度的年终考核时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