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奇书记在绥德县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17-03-17 10:38:35 作者: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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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县纪委全会是县委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分析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安排部署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万华同志还将代表县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请同志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增强看齐意识,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省市精神保持高度一致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就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高度,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显著成效,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行动指南。娄勤俭书记在省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全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出了具体部署。胡志强书记在市委四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要求全市上下坚持管党治党不放松,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吹响了我市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集结号”。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觉悟,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上来。
    一是要深刻理解中央对反腐败工作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的总体判断。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党全社会特别是党员干部对腐败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对作风等小事小节引起腐败的警惕性进一步提高,有腐必反、除恶务尽的共识进一步凝聚,党风政风明显改善,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从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到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再到今天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的重大胜利。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这一重要论断,充分客观地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明显成效,也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进入新的重要阶段。
    二是要准确把握当前反腐败工作的严峻复杂形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尽管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重大胜利,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仍然任重道远。这一重要论述警示我们,要冷静看待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决不能估计过高。一方面,虽然腐败存量和增量降低了,但是腐败案件的总量仍然不小,涉及基层和事关群众利益的腐败仍然较多,反腐败压力还需要继续向基层、向经济社会领域传递;另一方面,当前“四风”问题和腐败高发问题只是缓解但并未根治、反弹回潮压力很大,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进一步显现,我们的成绩只是建立在“不敢”的基础上,达到“不能”、实现“不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此外,从群众的愿望上来看,过去几年群众在中央持续的“打虎拍蝇”中看到了希望、坚定了信心,但如何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有更多获得感,还需要寸步不让、久久为功。
    三是要正确认识我县当前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客观现实。近年来,全县各级党委和纪委大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持续强化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震慑效应,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一些顽瘴痼疾还没有得到根治,一些深层次问题才刚刚破题,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从严治党要求太严、管得太死,束缚了手脚;有的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口头上表示“坚决拥护”,内心里却不以为然;有的信奉“潜规则”,喜欢拉关系、走门路,吹吹拍拍,拉拉扯扯,让不跑、不要、不吹、不拍的同志感到心灰意冷;一些党员干部依然心存侥幸,收受红包礼金、公款吃喝等问题在部分党员干部中仍然存在,有些从明处转向了暗处,玩起了“障眼法”;有的领导干部把工程项目当成“唐僧肉”,违规插手干预、以权谋私;一些基层不正之风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屡禁不止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管党治党不放松,不断把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二、坚持标本兼治,扎实做好我县今年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2017年是我县落实“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是追赶超越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管党治党要更严。一是全县上下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学习,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切实为党担好责、尽好职。二是让党内政治生活这个熔炉“热”起来。要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执行党委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要认真学习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新颁布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防身治病”的制度,实现组织生活的经常化、政治化。三是让党内监督这把利器“严”起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扩大监督范围,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扩大到全体党员,真正把权力全部关进制度的笼子;要突出监督重点,抓住领导机关、领导干部、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聚焦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督促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依规依纪履行职责、干干净净行使权力;要改进监督方式,充分发挥执纪监督的利剑作用,制订执纪监督计划,推进执纪监督向纵深发展,同时要打好监督组合拳,把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巡察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切实形成监督合力。四是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努力带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坚决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模范遵守党的规矩这把“标尺”。五是要扎实开展巡察工作。紧盯重点人和重点事,充分发挥巡察的利剑作用,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二)作风建设要更实。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现阶段改进作风正处于防止反弹、形成常态的关键时期,必须强化持续震慑,紧盯重要节点,紧盯“四风”问题,继续保持整治“四风”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顶风违纪的人和事,加大曝光“四风”隐身变异、改头换面等新问题,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对简单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对纸上谈兵、光说不练的,要批评纠正。对贯彻上级精神只喊标语口号、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变形走样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同时,要重视加强制度建设,堵塞管理漏洞,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责任落实要更细。要压紧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县各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对管党治党责任,既要有清单意识,运用清单明确责任,依托清单抓好落实,围绕清单进行考核问责;又要有导向意识,及时传导责任,经常宣传引导,紧盯问题抓短板,建章立制抓长效,确保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对管党治党责任入脑入心、自觉落实。要突出抓好履责问责,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要坚决追究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同时,要推动督促检查常态化,通过严格问责追责,倒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
     (四)廉政建设要更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要不断夯实思想建设这个基础,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持续运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不断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觉悟,筑牢精神支柱,坚守政治灵魂。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打攻坚战、持久战,对全县上下仍然存在的陋习顽疾要继续出重拳、下猛药,对三令五申之下仍发生问题的单位,严肃追究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要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这三类人员的腐败问题进行严厉查处。要不断加大基层“微腐败”惩治力度,认真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低保、惠民补贴、村级财务等领域的突出问题,打通基层反腐“最后一公里”;对基层党员干部“雁过拔毛”、“监守自盗”、“小官巨腐”等腐败问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从严处理,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要下大力气整治窗口行业腐败,坚决打击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从反腐倡廉中有更多获得感。
    (五)队伍建设要更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正人必先正己。当前,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但是不能盲目乐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用勇于担当、严格自律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完善内控机制,强化风险管控,严守工作程序,规范执纪审查自由裁量权。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以零容忍的态度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止“灯下黑”。要按照中省统一部署,适时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积极学习试点省市改革经验,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从思想、政策、组织等方面做好改革准备。各级党委要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纪检监察干部,为强化纪检监察创造良好环境。
    三、强化责任担当,以良好的政治生态助推追赶超越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纪检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职责实际,进一步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犹豫、促进发展不动摇,为追赶超越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一要在助推精准扶贫上发力。今年我县要实现贫困县摘帽,摆在我们面前的工作艰巨繁重,这就需要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执纪职能作用,以纪律保障扶贫。要紧跟脱贫攻坚工作步骤,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一起向基层延伸传导。绝不允许对上级的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确保政令畅通,重大决策部署真正落地生根。要拓宽线索渠道、完善监督举报平台、建立监督机制等有效途径,采取专项检查、突击检查、暗访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及时受理、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查处扶贫脱贫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把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在落实政策中优亲厚友、滥用职权等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严惩处,确保各类扶贫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安全。
    二要在净化招商引资环境上发力。良好的市场环境对企业最具有吸引力。从我县的情况来看,市场环境不优仍然是制约我县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要大力开展投资环境专项整治,围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严厉查处吃拿卡要、乱收费等行为,严肃处理窗口单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着力排除人为设置的各种障碍。要敢于斩断各类违反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利益链条,严厉打击国家公职人员、基层干部参与欺行霸市等行为,通过竞争不断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要整合优化投资环境的工作合力,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力量,努力使绥德的营商环境更加廉洁高效、公平正义、稳定透明。
    三要在鼓励干部干事创业上发力。当前,我县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是好的,总体上适应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但是,也要看到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思想困惑增多、积极性不高、“为官不为”等问题。去年,省委、市委相继出台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我县也制定了“三项机制”实施办法,这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创新性实践,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制度化安排,集中体现了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思想。我们要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与落实“三项机制”有机结合起来,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激情。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紧盯“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要求,为全面建成小康绥德、加快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新绥德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努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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