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中国共产党绥德县第十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省纪委三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县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19年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审议通过了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万华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立足新时代 对标新要求 展现新作为 着力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报告,以及全会决议,县委和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分别与镇、部门主要领导、纪检组织负责人签订“两个责任”目标责任书,表彰了2018年度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和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先进单位,县委书记李永奇出席会议并讲话。
全会指出,2019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创绥德新时代追赶超越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全会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突出严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严纪律做表率,成为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特别是要把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要准确把握“四种形态”适用情形,严格转化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既要防止一谈了之,以谈代查,又要防止适用不当、尺度不准,不断提升监督的全面性、有效性和规范性;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特别是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深入排查调查、及时推动解决,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和深刻变化。
全会强调,要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监督体系。要严格落实“两个为主”要求,着力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进一步把握好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双重职责,用好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将查处违纪与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集于一身,做到相互贯通。要以胡志强、辛耀峰案为镜鉴,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召开党委(党组)扩大会议或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对照胡志强、辛耀峰案暴露出的问题,查摆自身行为偏差,明确整改方向,切实引以为戒。加大对全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纪律底线规定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自觉遵守纪律底线规定的思想共识。
李永奇在讲话中指出,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强化政治责任,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强化政治站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政治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领导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和“以案促改”工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全会号召,要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立足新时代,对标新要求,展现新作为,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绥德新时代追赶超越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县委常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全体县级领导;县人民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其他县级领导;县纪委委员、不是县纪委委员的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各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县级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垂直双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各镇纪委书记;县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组)全体干部共30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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