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起监督责任 助力脱贫攻坚

发布时间:19-03-21 17:10:12 作者:张万华 来源: 绥德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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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是全国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国家吕梁山特困片区县,全县有贫困村105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85875458人,现有在册贫困人口1466034135人,贫困发生率11.45%为确保我县脱贫“摘帽”顺利完成,县纪委监委提高政治站位,坚守责任担当,把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始终坚持挺纪在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铁的纪律“护航”脱贫攻坚。

夯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

去年以来,绥德县委以“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实施“五助力、五保障”工作,强化督查考核问责。县委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季度考核为第三方阵的6个镇党委书记、18个县直部门党组书记进行约谈。与此同时,按照县委脱贫攻坚总体安排,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任助力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总指挥、副总指挥,县纪委监委机关“一室八组”具体负责对全县各镇各部门及八办两组落实扶贫任务的监督检查,扛起纪委监督责任。

加大问题线索督办力度

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健全了信、访、电、网“四位一体”监督举报受理体系。一是强化舆论宣传。制作脱贫攻坚“五条铁律”提醒卡6000余份,深入全县各镇村入户进行广泛宣传。通报典型案例,公开曝光问题5466人,一律实行“到情节、到单位、到个人”,充分发挥案例警示教育作用。二是畅通举报渠道。制定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实名举报奖励办法,开通12388”有奖举报投诉电话,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同时,印制实名举报信息卡8000余份,进村入户发放。三是狠抓线索督办。对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单独造册登记,实行台账管理。对重要问题线索,委领导包案督办,限时办结。2018年以来,县纪委通过信访渠道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6件,截至目前立案28件,党纪政务处分27人。

合力推进专项治理

采取大督查、大数据+、大巡察“三管齐下”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开展联合大督查。制定明察暗访实施办法,在不同时间节点,对扶贫工作重点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的明察暗访750余次。去年,县纪委组织16路联合检查组,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拉网式”全面检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0份,责令整改问题41件,批评教育55人,约谈39人,诫勉谈话18人。今年3月,县纪委监委联合相关部门分八个督查组,在全县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扶贫领域专项督查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县纪委直查快办,并在全县范围通报。督查检查期间,县纪委主要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各镇进行巡回督导。二是借助“大数据+”信息平台。加强与组织、审计、扶贫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通过多渠道比对扶贫资金使用信息数据,发现问题线索48条,实施“第一种形态”46人次,党纪政务处分3人。三是强化专项巡察及整改工作。4月,县委安排2个巡察组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点穴式”巡察,共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111条。对市委专项巡察移交的103条问题线索立说立行,严查快结。已办结48件,立案审查30人,党纪政务处分7人,实施“第一种形态”36人次。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出台脱贫攻坚工作考核问责办法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立扶贫领域责任追究常态化机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在执纪审查中,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突出联合督查、线索直查、举报快查、产业全查、暗访明查、对标核查,紧盯履职不到位、监管不认真、作风不扎实等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2018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233件,党纪政务处分271人。严肃查处了绥德县吉镇村原党支部书记马军、原村委会主任马随绥、原村委会报账员马建平,克扣村民退耕还林管护费33.7万元等问题,给予以上3人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释放了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者严惩不贷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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