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纪律处分执行工作,持续巩固监督执纪成果,3月25日,绥德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2019年度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关于开展2019年度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全县纪律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县纪委监委委员刘锋主持,各镇纪委书记、县纪委审理室全体干部参加。

会议对专项检查的范围、内容、方法和步骤进行详细说明,并提出建立台账,通过“三看”,即看处分入档、看镇村存档、看会议记录,全方位检查受处分人员的考核、工资评优以及回访工作。此外,乡镇纪委要认真梳理和归档自办案件,采取自查自纠的方式进行检查。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纪律处分执行是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巩固监督执纪成果的关键环节,要将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二要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通过对被处分人单位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经常提醒,经常检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纠正和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三要突出问题导向,抓紧开展对照检查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处分决定书送达、宣布,严查处分决定书装入受处分人人事档案,受处分人职务级别、工资调整,受处分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年度考核奖金、绩效奖金发放等方面,对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进行逐一排查;四要严格责任追究,维护纪律处分决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于规避执行、变通、整改不力的相关单位及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问责,对于在专项检查工作中不负责任,监督检查不到位,影响专项检查工作开展的,也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