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的耐心教育,让我及时、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没有在歪路上越走越远。”一名被审查调查人员诚恳地说出了这样一番话。今年以来,绥德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常”“抓严”,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坚持抓“早”,落实落细“日常监督”。建立健全抓早抓小机制,突出运用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充分利用廉政档案为全县1350名科级领导干部“精准画像”,综合运用大督查、专项检查、大巡察“三管齐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党员干部“体检”,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恰当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帮助其查找“病根”,开出“药方”,提出改进意见,督促其整改落实,让监督对象既感受到纪律的威严,又体会到组织的温暖。今年1-5月份,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8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77人次,占比63.2%。
坚持抓“常”,盯紧看牢“关键少数”。督促各级党组织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提醒教育,通过发送廉政短信、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推动提醒教育常态化开展。坚持把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约谈函询作为党内监督的必要手段和遏制腐败增量的重要抓手,重点盯紧“关键少数”,围绕党的建设、脱贫攻坚、干部作风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相关人员给予谈话函询,对谈话发现的问题,该整改的责令其及时整改纠正,该批评的及时提出严肃批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充分发挥“压力阀”效应,尽量避免“小错不纠酿大祸”,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
坚持抓“严”,握紧用准“纪法标尺”。结合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人防系统腐败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进一步加大面上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监管力度,对检查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党组织进行反馈,并及时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深挖细查,绝不放过,从严查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果,1-5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06件,党纪政务处分102人,其中乡科级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