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纪律审查的“后半篇文章”,2021年1月29日,绥德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到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向该支部全体党员宣布了近期查处的有关人员违纪问题的处分决定,并以案说纪,向全体党员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警示教育课。

结合审查调查发现的问题,县纪检监察干部指出了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要求,要求该支部负责人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确实落实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会后,参会的党员干部表示,这是一次极其严肃的警示教育,支部全体党员要以案促改,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做党章党规党纪的遵守者、捍卫者和执行者,时刻绷紧廉洁从政、廉洁自律这根弦,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处分决定宣布工作是落实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是执行党纪国法的重要程序,是以案明纪、以案示警的重要载体,是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绥德县纪委监委通过 “身边人、身边事”以案明纪的形式,将纪律教育延伸到受处分之后,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治本功能和党纪政务处分的惩戒、教育、警示作用,真正达到了“查处一个案件、教育一批干部、规范一个单位、治理一个源头”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