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纪委监委召开座谈会,着力推进统计造假专项纠治工作

发布时间:22-09-15 10:06:30 作者:徐晓明 李凯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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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全县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解读中央有关统计工作的政策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通报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督查有关情况。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李贵斌主持。

会上,县统计局局长刘力萍传达国家、省、市统计局专项纠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解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法》及《统计法实施条例》;县纪委监委派驻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白先锋通报全县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督查有关情况;义合镇、县工贸局就如何做好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整改工作进行发言。

会议强调,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参会分管领导要将会议精神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立即安排部署,迅速掀起整改工作的热潮,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国家、省市统计部门的决策部署上来,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抓紧抓实统计督察问题整改、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二要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尽快确建立台账,分解细化目标任务、责任措施,明确阶段任务和完成时限,务必于10月10日前将各自制定的实施方案、建立台账、整改情况(或自查自纠情况)报县纪委监委派驻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纪检监察组,对于整改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的乡镇和部门,县纪委监委将启动问责机制。三要夯实源头数据质量。自觉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责任,以夯实源头数据质量为核心,不断加强统计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统计规范化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统计工作有章可循、依规开展,源头统计数据生产规范、质量可靠、真实准确。四要确保专项纠治成效。县统计局要强化统计立法和普法宣传,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加大统计行政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力度,推动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落实落细,同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等部门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推动形成抓专项纠治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全面完成、取得成效。

县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家砭镇、满堂川镇、义合镇、崔家湾镇分管领导和纪检书记,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发改和科技局、县工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分管领导,县统计局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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