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监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发布时间:23-01-12 09:33:35 作者:杨 倩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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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1日上午,在绥德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绥德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刘涛代表县监委作《关于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了报告。

这是绥德县监委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县监委将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工作确定为专项工作报告选题,用实际行动回应了群众关切。

报告指出,县监委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工作理念,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持“小切口、大纵深”的思路,做到一领域一专项、一专项一方案,不断积小胜为大胜,持续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县监委全力护航巩衔工作落实,强化对惠民富民及扶贫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2021年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立案6件,处分13人。今年以来,县监委对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停车、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10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共立案36件,处分40人。同时,集中整治民政救助“微腐败”、兼职取酬“吃空饷”、四风问题“隐身衣”等干部作风突出问题,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方面查处4案,处分5人;干部职工请销假管理方面摸排问题人员1449人,督促676名借调人员规范办理手续,对372名长期请假人员进行工资扣除,42名旷工干部被依规处理;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起,政务处分4人,全部进行通报曝光。

报告表示,县监委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要求,担当神圣使命,夯实过硬作风,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职能作用,积极采取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措施,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好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全面整改、标本兼治、久久为功,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向县委和绥德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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