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3日至4月2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绥德分局开展了常规巡察,7月20日指出我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接到反馈意见后,我局主动认领、照单全收,从严从实从细、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了专题研究会、推进会、民主生活会并进行了集体学习,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具体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强化整改落实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省市县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存在学而不深现象。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不到位。
整改情况:
①及时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单位年度学习计划,7月1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习近平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重要讲话精神,7月24日集体学习《以新发展理念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9月4日集体学习《习近平2019年9月18日在黄河流域生态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后期将继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会。
②待《榆林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出台后,结合实际,联合发改、水利等相关部门出台我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方案。
(2)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
主动向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和学习成效突出的优秀单位学习,在学习内容、学习方式上创新求变。目前我局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列为重要学习议题,及时制定了第一议题制度,要求每次开会先落实第一议题。充分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坚持学思用贯通、知行信合一,力求学习系统深入。
(3)支部书记抓党员个人学习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
及时建立微信学习群,对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强国APP的学习情况进行周调度,不定期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情况和笔记进行抽查检查,对学分落后或学习不积极的干部进行了约谈警告,督促其认真学习,有效提升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
2.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履行不到位。
(1)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在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作用不明显,合力不足。
整改情况:
制定了《绥德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制度》(草案),现已报送至县委、县政府,待县委、县政府审议通过后印发执行。同时,我局大气办主动联系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等相关部门,有效形成部门联动,及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我县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2)缺乏长远的、系统的、全局的整治规划。
整改情况:
①起草印发了《绥德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0),综合考虑我县各村庄自然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污水产排情况、生态环境敏感程度、受纳水体环境容量等,将绥德县339个行政村划分为63个治理村和276个管控村,科学制定了近期和远期的治理规划。
②及时向四十里铺人民政府下达了督办函,督促该镇加快推进污水管网环保监测工程,要求每月向攻坚办报送工作进展,确保尽快使用城北方向污水管网,解决雨污混排问题。目前该项目现处于环评资料编制阶段,近期将邀请专家上会评审,届时环境监理评审会与环境验收评审会议同步进行。
③将雨污分流任务纳入2023年攻坚行动任务,督促城管局按计划推进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目前城管局已制定了绥德雨污分流改造计划,计划对绥德中学至五里湾大桥段、南关片区、二康至二中段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已完成立项、稳评、施工图设计、图审等,目前正在工程造价。
④已将落雁砭片区污水问题纳入绥德县无定河流域农村污水整治项目,现处于招标前预算审计阶段,预计今年11月下旬开工建设,年底将该片区生活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
⑤现已向绥德县环境卫生所拨付了专项资金50万元采购一辆电动垃圾收集车,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助力我县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进程。
3.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不够。
整改情况:
8月16日我局组织开展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会前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主题学习讨论会,领导班子成员积极讨论并承诺把意识形态落实到自己的工作中。
(2)调动全民参与生态环保积极性不够。
整改情况:
在政府网站公开《榆林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国家生态日等重大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让更多群众关注环保、参与环保、支持环保工作。
(3)新闻“三审”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
制定完善了信息公开三审制度。今后所有对外公开的信息严格执行信息收集员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和主管领导终审制度。
4.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够到位。
(1)环评制度的约束性不强,存在未批先建现象。
整改情况:
①进一步强化《环评法》宣传力度,结合“6·5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向企业、群众发放《环评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督导企业及时办理环评相关手续,引导政府、企业转变先建后批违法理念。
②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帮扶理念,今年以来,绥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已开展企业接待日6次,累计普法培训辖区企业60余家次,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守法理念。同时,对我县企业进行全面巡查摸排,暂未发现未批先建违法行为。
(2)环评与执法联动机制不完善。
整改情况:
目前我分局已建立环评执法联动机制,并对今年审批的3个建设项目进行了事中跟踪检查,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排污许可证后专项执法检查,对8家企业证后环境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各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并上传公开自行监测数据。
(3)对个别企业污染行为处罚威慑力不强。
整改情况:
①积极组织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制定印发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开展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等,排查整治环境隐患6条,有效遏制了安全隐患问题,增强企业守法生产意识。
②制定了《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绥德分局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6家守法良好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同时,加强对绥德县华瑞克装饰材料经销部、绥德县德龙食品有限公司执法检查力度,确保上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出现环境违法行为。
(4)执法监督力量长期不足。
整改情况:
①积极对接汇报市局,争取尽快配备优秀的合适人员担任大队长,积极争取执法人员,补充大队执法工作力量。
②现已确定单位5名干部职工专职配合大队负责人尚鑫开展大队环境执法工作,有效强化执法力量。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蓝天保卫战聚焦短板发力不够精准。
(1)城市污染综合治理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
我局安排专人定期对城区建筑工地、裸露土地等进行地毯式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向市局大气办上报每月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对建筑工地、汽修厂、餐饮油烟、停车场、加油站、城市道路保洁进行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及时开展部门联动,督促问题整改,切实做好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截止2023年10月17日,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40天,全市排名第2,较去年同期提升5个位次;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67,全市排名第6,已退出陕北25个县区排名后五位。
(2)工矿企业扬尘污染问题普遍存在。
整改情况:
①强化执法宣传,通过“6·5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企业接待日”“环保设施公开日”等节日、活动广泛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有效提升企业自觉守法意识。
②加强执法摸排,常态化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对辖区物料堆场、工矿企业扬尘精细化管控措施开展不定期排查,同时建立了智慧监控平台,对辖区25家工矿企业安装了视频监控,倒逼企业自觉落实扬尘管控措施。
(3)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底数不清,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
根据编码登记工作开展情况,已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台账。按照《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工作的通知》文件,引进陕西勇盛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工作。
(4)秸秆禁烧工作办法不多。
整改情况:
①积极争取大气治理资金,建设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控秸秆燃烧管控工作。
②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局,逐步推广引进秸秆还田机械、发展生物燃料等秸秆利用技术。
2.碧水保卫战统筹推进有差距。
(1)农村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整改情况:
①《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陕发改环资〔2023〕1153号)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尽快实施。
②目前,枣林坪镇枣前坪村和枣后坪村已完成建设2座一体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均为30m³/d,处理工艺为A/O+MBR,定仙墕镇定仙墕村已完成建设1座一体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30m³/d,处理工艺为A/O+MBR。
(2)农村污水管网建设不够完善,污水收集率不高。
整改情况:
①积极争取中省市环保资金,因地制宜通过建罐拉运、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接入污水管网等措施,有效提高污水收集率。
②安排专人定期对我县现已建成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相关责任单位,确保污水正常收集处置。
③后期设计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时,充分考虑人口、规划等现实因素,科学确定设计规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3)农村污水处理站缺少专业运维人员和维护经费,运行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
①安排专人定期对我县现已建成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相关责任单位,确保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
②安排专人专车,定期对我县现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罐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责任单位,督促整改,确保已收集的污水全部妥善处理,不出现污水直排现象。
③计划在2024年将我县已建成的污水处理站委托给第三方环保公司运维,根本解决污水处理站运行效果不佳的问题。现已编制了《榆林市绥德县各乡镇农村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营管理方案》。
(4)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
绥德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于2022年8月12日开工建设,预计2024年8月12日完工,处理规模为15000m³/d。目前绥德分局已及时向城管局下达了《绥德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绥德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进展缓慢的督办函》(绥环委办函〔2023〕6号),督促城管局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工程按计划建成投入使用。
(5)对“规下”畜禽养殖场监管乏力。
整改情况:
目前已制定绥德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畜禽养殖进行排查,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强化执法宣传,引导规模以下养殖户规范收集、处置畜禽粪污。
3.净土保卫战攻坚治理存在薄弱环节。
(1)对部分企业环境意识淡薄现象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
①积极组织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制定印发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开展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等,排查整治环境隐患6条,有效遏制了安全隐患问题,增强企业守法生产意识。
②开展“分类式”执法检查,制定了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绥德分局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6家守法良好企业纳入正面清单,不定期对企业开展执法监督帮扶。同时,建立了远程智慧监控平台,安装视频监控26套,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有效提升执法效能。
③对陕西绥德臻梦镁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等环境意识淡薄的企业加大执法力度,有效提升企业环境保护意识,截至目前,暂未发现上述企业再次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2)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不达标问题处置不力。
整改情况:
制定并印发了《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绥德分局关于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组织精干力量对辖区汽修行业进行摸排检查,建立执法摸排台账,督促各汽修厂建立“三废”管理台账,规范管理危险废物。
4.作风整顿不扎实。
(1)工作存在形式主义。
整改情况:
①组织开展了为期5天的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邀请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蔺起梅同志,中共绥德县委党校讲师张小兵同志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观看了《榜样7》专题节目,并撰写心得体会,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走深走实,在思想源头上防范形式主义问题。
②绥德分局领导班子及所有干部职工紧紧围绕“七个聚焦”查摆问题,建立并完善问题清单。及时制定印发了《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绥德分局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实施方案》,推进我局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切实提升单位干部作风能力,在工作行动上杜绝形式主义顽疾。
(2)工作重心下沉不够。
整改情况:
制定印发了《局领导班子监督帮扶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深入企业开展调研督导帮扶。领导班子带头深入企业开展帮扶指导,同时,开展企业接待日6次,累计普法培训辖区企业60余家次,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守法理念。
(3)关注民生、关切群众诉求不够积极主动。
整改情况:
主动联系县城管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定期组织对餐饮油烟进行抽检,确保达标排放。同时,督促城管局定期对餐饮油烟检查,及时清洗油烟净化设施,及时取缔生煤烧烤行为。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机关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
(1)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
及时制定了党建工作方案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的规定。8月份,我局组织召开党建研究专题工作会议,并计划在11月再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确保党建工作落实。
(2)组织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建立风清气正、民主平等、清爽健康的党内同志关系。
(3)“三会一课”开展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
健全完善了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三会一课”流程和会议记录,对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2.廉政风险点防控不到位。
(1)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
①严格落实《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等,对在同一职位任满10年必须交流轮岗的对象予以交流轮岗。
②调整充实水污染治理室,确定康康为水室主任,另配2名工作人员。
(2)违反财务制度,会计和出纳同一人兼任。
整改情况:
8月份,绥德分局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7月24日确定由唐露负责会计,李春雨负责出纳。
(3)宣传品发放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严格管理宣传品,建立完善了宣传品出入库制度。建立宣传品出库申请单,规定今后所有宣传品出库都需要填写申请表并且由领导审批后方可出库。
3.履行议事规则不清晰。
(1)党的领导有所弱化。
整改情况:
加强党的领导。今后所有涉及项目、审批、人员调整、分工等“三重一大”事项均由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研究。
(2)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
①进一步细化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并严格执行。
②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集体决策酝酿等相关程序,做到议事有规则、决策有依据、执行有标准。
③规范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真实体现会议决策程序,杜绝因错记内容或议事程序而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1)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
及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分解表,9月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8月18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绥德县纪委监委廉政教育展室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9月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
(2)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
制定《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领导班子和每名班子成员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明确分工,对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履行廉政谈心、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等职责作出明确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持续强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对照县委第三巡察组提出的巡察检查意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抓好整改后续工作。适时组织单位“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努力纠正队伍中存在的纪律松散问题,提高政治站位,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绥德分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