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至4月,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7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落实的情况。
(一)高度重视,严肃对待
巡察整改是对我局严格全面的政治体检,是对各项工作的“把脉问诊”。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完成巡察组移交的巡察整改问题,对未涉及本单位的问题,也要引以为戒,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避免出现相似问题。
(二)加强领导,细化措施
整改落实工作由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局属各单位全力配合,每个问题中涉及到的整改措施根据局领导班子分工牵头负责,班子成员发挥示范作用,带头抓好分管单位涉及的整改,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各局属单位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实行专人专办,确保一个都不能漏,逐一对照检查,逐一明确目标,逐一落实责任,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切实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路线方针和中省市县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以理论学习为载体,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党员干部结合集体学习开展自学,全面掌握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更加扎实地把中省市县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在推进淤地坝项目建设、河渠道管理方面加大管理力度,定期召开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规范管理和技术方面的短板欠缺。三是在意识形态领域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重视理论学习;四是加强意识形态能力建设,召开了水利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推进会,加强水利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领导干部履职担当作用发挥不明显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原渠道资产财务事务清查核查和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二是及时将原四条灌区的资产、财务、事务移交至河库服务站;三是根据所列20家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生产建设单位项目下发限期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整改通知书,如在限期内未缴纳补偿费的生产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罚;四是在维修养护的基础上,逐年升级改造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设备,2023年修复简易水位站25处,改造无线预警广播30套;五是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其他重大节假日,发放宣传册、宣传小礼品、悬挂横幅、LED显示屏、组织宣传车深入到镇村,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普及,使节水护水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四是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巡查和打击水环境污染力度,加大宣传力度,使社会参与度更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够有力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全县目前农村饮水安全所排查出的问题共102处,现已完成了问题村的初步预算,申请资金,资金到位后按计划解决饮水存在的问题;二是制定《农村饮水安全供水应急预案》《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办法》《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基金使用办法》《绥德县农村饮水安全供水管理办法》《绥德县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等管理制度;三是督促行政村与村级管护人员签订管护责任书,印发《绥德县农村饮水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全面摸排闲置工程,根据闲置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解决方案。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四是修改完善了考核体系,加大驻村帮扶工作各单位年终考核中的权重,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集体决策议事不够规范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在职党员干部的各项理论学习制度,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内民主生活会、干部轮训和党员轮训等形式,组织水利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接受民主集中制教育;二是坚持会议决策制度。党组班子就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必须召开党组会议,充分讨论,集思广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作出决策。没有通过会议的决策为无效决策,同时建立必要的备案制度;三是加强对二定渠项目的跟进督导,确定郝宪章等人负责此项目跟进,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四是印发《绥德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绥德县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督促各在建涉水工程认真贯彻落实;五是组织涉水工程专项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干部,进行系统内通报。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整治不彻底,部分工作虚化、淡化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实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对发现存在的问题,找准差距,认真整改,持之以恒执行管理制度,推动工作高效化进行;二是明确责任,明确各局属单位的职责和任务。机关分管领导应该多与下属单位沟通,确保他们清楚自己的职责和目标;三是定期召开会议,与局属单位交流工作进展情况,讨论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共同制定行动计划;四是监督执行,分管领导监督下属单位的工作执行情况,确保他们按照计划完成任务。对于出现的问题,机关分管领导应该及时介入并提供支持。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全面推动省、市、县“三个年”活动走深走实还有差距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其对项目管理的要求和标准的认识和理解;二是对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审核和监督,确保项目实施符合规范和标准,避免出现低级错误和失误;三是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和流程,规范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和环节,提高项目实施的效率和质量;四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对接督促生产建设项目,使其履行取用水法律责任与义务,提高服务水平,缩短办理取用水相关手续的工作日。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整治“四风”问题不够彻底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自查违规配置办公设备事宜,已对相关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组织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绥德县办公设备用品采购管理办法》进行再学习,确保采购管理按规定执行。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三是及时自查自纠。对照每次公务接待相关清单,逐一找出存在住宿费超标、多报差旅费补助的事项,多报的差旅费已经足额退回。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4.财经纪律观念弱,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一是经过排查核实,水土保持工作站失联的2架无人机,机身下落不明,无法找回,手柄已上交单位;二是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制定专人管理,落实责任制,对流动性固定资产出入库进行登记,如有丢失,立刻报备,防止固定资产的流失;三是经核查,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站当时在岗人员对无人机的管理和存放地点不清,误以为小型机就是平板电脑,经核实是无人机,且一直在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站办公使用中。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基层党支部组织力欠缺,党建引领带动作用不强。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各支部要把“三会一课”纳入党建工作重要日程,列入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党组书记、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安排部署“三会一课”工作,定期检查过问“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认真做好记录。党支部要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三是落实从严要求。坚持把“三会一课”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三会一课”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要不断探索创新“三会一课”方式方法,注重提升质量,防止“空对空”和流于形式,不断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四是结合暗访督察及事业单位考核,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履行情况进行督查。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压力传导有欠缺。
一是通过宣传教育让领导干部认识到“三重一大”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工作中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二是加强制度执行的检查督促,组织人员对单位内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通过定期自查和查阅会议记录等方式,检查制度执行的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三是专题培训(记录参会人员的发言和意见,确保记录内容全面准确,包括讨论过程、意见分歧、达成的共识和决策结果等信息);四是严格执行水利部印发的《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指南》《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要求》,根据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招投标有关规定程序,完善集体研究制度,完善报备及公示公告。继续全程跟进维护工作,用实际效果检验维护运行质量,确保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发挥作用,为防灾减灾做贡献。
3.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还不强,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监督整改还不到位。
一是增强工作主动性。在工作中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二是针对巡察提出的问题建立长效整改机制,制定管理办法,对水利系统在建项目统一管理。
三、稳固成果,确保长效
巡察以来,我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遵循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原则,积极对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逐项整改,进一步加强了我单位的党风廉政建立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一步压实了“两个责任”,对我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进展了一次集体警示训练,敲了警钟,党员干部作风有了很大的转变,工作成效有了明显提升,起到了抓早、抓小、抓预防的作用,找出了工作中存在制度不健全,检查无常态,治理不到位,执纪不坚决等问题。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党员干部精神状态有了明显转变,水利工作也得到了有序推进。
我们将连续紧盯自身的问题,坚持整改不放松,抓紧抓实抓兑现,工作中进步增加“两个责任”,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问题导向,敢于顶真碰硬,增加“四个意识”,注意自身建立,注意长效治理,在贯彻中心“八项规定”精神上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坚决把纪律和法规挺在前面,切实抓好我局党风廉政建立和作风效能建立,为绥德水利发展供应顽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纪律保证。
四、下一步整改打算
水利系统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水利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监督到位、管理到位、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的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确保水利工作与党建工作齐头并进,推动绥德水利事业稳步发展。
绥德县水利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