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南省保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基层的实际,按照层层传导压力的要求,切实发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着力解决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加强信访举报督查督办。对乡镇纪委办理信访举报件每月进行督办,逐件收集汇总处置情况,督促基层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方式处置信访举报件。同时,市县两级纪委切实加强对乡镇纪委信访举报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基层纪委依纪依规及时受理处置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办好初信初访夯实基础。突出信访举报主业主责,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规范基层纪委信访举报受理、办理,重点是做好信访举报件的录入统计、信息化建设、信访基础业务等工作,着力把群众信访举报的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提高群众对信访举报工作的满意度。
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对民生项目及资金安排、低保资金等群众关注的问题加强监督,克服人情因素困扰,对“小问题”“小错误”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对贪污克扣挪用扶贫、民生资金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截至6月底,全市乡镇一级纪委共办理信访举报215件。(云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