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家强农惠农、改善民生政策的不断落实,广大基层农村“新农村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及一些优抚、救济政策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在新的农村形势下,也出现了农村群众检举揭发不断,上访多发频发的新情况、新问题。这些情况和问题的出现,不仅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损坏了政府公信力,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应该引起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来访群众反映的主要内容。一是个别村财务账目管理混乱,财务不公开。个别村收入不记账、下账不及时,隐匿集体收入,形成“包袱账”;个别村收支不清,有关占地补偿、集体土地承包费、宅基地审批收费去向不明,财务不公开;个别村频繁更换会计、出纳,致使村内财务管理混乱,村会计更换后账目不交接、不衔接,造成“断头账”现象发生;个别村基层组织不健全,村干部一人兼任支部书记(村主任)、会计、出纳三职,没有账目,形成一包糊涂帐;个别村的民主理财流于形式,民主理财章由村支书或村会计保管,随用随盖。二是集体资产处置情况不明。个别村未经公开竞标,低价处置集体资产(房产、树木、荒山、荒滩、砂资源等),随意租赁、拍卖集体土地,致使集体资产流失。三是乱收费,加强群众负担。个别村借村民落户、审批建房之机,违规乱收费、多收费;个别村借机向群众收取集资、捐资,加重群众负担。四是违反土地承包法,违规发包土地。个别村违反土地承包政策,超标准预留机动地,在未征求群众意见和招标的情况下,私自发包土地,引发事端;个别村干部为了花钱方便,甚至把超标准预留的机动地一次十年、十几年的时间承包出去,承包费交了或花了,群众要求把土地分下去,而承包户又不答应,造成矛盾长时间得不到解决。 五是违法占用耕地。个别村违法占用耕地,乱批乱建宅基地,造成村庄规划、建设混乱,借机向群众乱收费、多收费,引发群众不满,这也给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带来困难,形成一些社会问题。个别村为了增加收入,违法占用耕地开沙场、建窑厂,违规发包土地,存在安全隐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六是违反惠农、支农政策。个别村截留、挪用中央惠农、支农资金,如粮食直补款、良种补贴、农资补贴等,用来抵顶往来账,引发群众不满。近年来,县纪委每年都查处一些类似的案例。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步伐的加快,上级惠农、支农的政策和资金也越来越多,政策的落实、资金的管理使用,既是群众关注的热点,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重点。七是自身经济不清、以权谋私。个别村干部贪污、受贿,吃喝挥霍浪费,侵占或变相侵占集体群众利益,个别村干部任职时间不长,集体的山林、房屋、河塘变来变去,都变到自己或亲属名下,并且在承包协议中私自规定,个人可以在河塘中采砂。八是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激化矛盾。有的村干部处处唯我独尊,事事唯我是从,家长作风十分严重。工作凭个人好恶办事,不讲科学,随意拍板,随意表态。个别村干部工作中与群众发生纠纷,不是耐心说服解释,积极依靠、协助上级党政组织处理问题,化解矛盾,而是与群众产生对立对抗情绪,激化矛盾,酿成群体性事件,有的甚至与社会不法人员联系,威胁殴打群众,打击报复举报人,致使矛盾进一步升级。
二、信访量上升的主要原因 。
一是政策公开透明,信访渠道畅通。各项惠农支农政策均在媒体中进行公开,透明度增加;信访举报渠道多样化,一有风吹草动,群众便可以通过来信、来电、网络举报等方式反映。
二是反腐倡廉力度加大,群众格外关注。对于媒体曝光的一些涉及村级事务的典型案例,群众容易对号入座,寻找自己村子村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对于基层查办的一些案件,群众比较关注,往往会波及相邻有类似问题的村庄,产生也想上访的想法。
三是一些村干部自身存在问题。由于村干部素质的不平衡性,一些村干部当干部动机不纯,不是带领村民共同致富,而是出于个人家族或少数人利益的考虑,以权谋私,办事不公,违法施政,侵占集体或他人利益,逐步走向村民对立面。
四是信访人自身利益受到影响。尽管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千差万别,但深层次原因是信访人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或影响,希望通过向党委、政府反映村干部问题,促进自身问题的解决,不达目的不罢休。
五是个别乡镇处理信访问题欠妥。出于对基层实际工作的考虑,个别乡镇处理信访问题时,担心处理一个村干部,会波及其它村,影响面上的稳定,因此,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久拖不决,不能依纪依法处理到位,使群众失去信任感,越级到上级反映。
三、切实抓好基层工作,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
一要加强基层基础,抓好预测防范。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民主决策、科学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超前谋划,做好村两委换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对一些有不稳定倾向的红旗村、强村,提前进行必要的财务审计,做到心中有数,避免有了问题再去处理,给工作带来被动,影响大局稳定。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强村级“六监督”(廉政监督、政策监督、财务监督、重大事项监督、党务监督、信访监督)。完善信访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化解矛盾纠纷。
二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抓好村务公开和农村财务管理。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阳光村务入户”工程,实行工作职责、涉农政策、重大事项、财务管理、审批事项、监督反馈“六入户”,将监督内容公开到各家各户,做到群众明白,干部清白。实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制度,按照村级工作“双规范”的要求,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健全民主理财制度,规范农村集体收支程序,完善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强化对农村财务的审计,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农支农政策在落实过程中,不走样、不变形。
三要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好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职能。农村税费改革后,有关乡镇干部要切实转换角色、为农村基层提供及时有效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指导农村干部依法办事,有关职能部门、特别是土地管理和乡村建设部门,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配合协调、衔接沟通,避免乱批乱建、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现象的发生。采取有效措施,指导村级化解和解决土地承包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有效维护农村稳定。
四要加大信访案件查办力度,及时解决群众诉求。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突出查办农村“三资”问题信访案件,促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运作;突出查办违反惠农支农政策信访案件,促进惠农支农政策的贯彻落实;突出查办反映基层干部作风粗暴、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等信访案件,促进基层党员干部作风转变。认真落实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件管理规定,实行初信初访首次处理不力责任追究,提高一次办结率和按期办结率,有效预防和解决重复越级信访问题,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