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涛主持召开全县防汛安全专项督查工作推进会,县长王诚出席并传达中央和省市相关防汛工作要求,同时对开展防汛督查工作作了详细安排并提出具体要求。

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统筹监督力量,以协作区为依托,联合县应急管理局、水利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等防汛成员单位,组成由县纪委常委、委员带队的五个督查组,深入各镇、村、社区防汛一线,靠前监督检查,实地督查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应急人员和物资准备、安全隐患排查、重点人群转移、干部值班值守等方面情况,压紧压实防汛工作责任。

检查组现场检查了学校、水库、大理河、无定河沿线河道堤防、灌排渠道、重点水利在建工程等重要防汛点位以及基层村(社区)“六个一”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情况、气象灾害、洪水、山洪、城市积水、地质灾害监测点和涉水、临崖旅游景区,预报预警系统建设维护情况等,并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以闭环式销号整改的方式提升监督质效。同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防汛主体责任,深刻汲取过去防汛工作的经验教训,切实增强防汛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
汛情就是命令,防汛就是责任。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扛实扛牢防汛监督政治责任,持续开展常态化专项检查,对在防汛工作中擅离职守、敷衍塞责、贻误工作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有力监督、以铁的防汛纪律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