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规党纪伴我行”主题征文活动启动,绥德县纪委监委邀你来投稿~

发布时间:23-04-19 09:22:21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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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提升干部能力作风,涵养新时代廉洁文化,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和清廉绥德建设,县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党规党纪伴我行”主题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文主题


结合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和清廉绥德建设,紧扣“党规党纪伴我行”主题,宣传崇廉拒腐的思想理念,畅谈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律建设重要论述的感想体会,畅谈对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解认识,畅谈纪律建设的重要性,畅谈党的纪律建设带来的新变化等;反映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加强纪律建设、严守纪律规矩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等方面采取的工作措施、典型经验和主要成效;结合工作实际和所见所闻,在以人民为中心、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中,阐释践行纪律规矩的感人故事等。
征文对象


全县党员、干部均可参加。

征文要求


(一)主题鲜明,观点正确,条理清晰,具有较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时代性。

(二)除诗歌、小说外文体不限,字数在3000字以内。

(三)弘扬优良文风,真实原创,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四)主办方享有应征文章刊载和印刷出版权。

活动安排


(一)广泛征集阶段(4月-7月上旬)县纪委监委面向全县党员干部广泛开展作品征集。

(二)作品遴选阶段(7月下旬-8月上旬)县纪委监委将对推荐作品进行评审,评选一等奖作品3篇、二等奖作品6篇、三等奖作品8篇,优秀奖作品若干篇。

(三)作品刊载阶段(8月下旬至9月底)对优秀作品在“清风绥德”微信公众号刊载,并向省、市推荐报送。


投稿方式和相关要求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开展征文活动。要严把征文政治关、文字关,确保保质保量按时推荐、选送作品。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县文联选送和推荐作品不少于10篇,县公安局、县卫计局、县交通局、15个镇和艽园便民服务中心选送和推荐作品不少于3篇,其他各部门、各单位选送和推荐作品不少于1篇。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于7月15日前将选送、推荐作品汇总报送至县纪委宣传部和网信中心(稿件需注明作者单位、姓名和联系电话,邮件标题命名为:征文活动+报送单位)。投稿邮箱:104611438@qq.com;联系人:张朵;联系电话:0912-5935650。

官方微信公众号:qfsd2355065
官方腾讯微博:清风绥德sxsdjj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