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5-12-31 14:18:51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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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将至,为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绥德县纪委监委现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绥德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原副队长李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3年5月至2024年12月,李浩担任县交通运输局工程项目技术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工程项目施工方礼品礼金。李浩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绥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副局长王华荣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王华荣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索取、收受他人礼品礼金。王华荣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绥德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原主任石巨涛学习考察期间绕道旅游问题。石巨涛在任职期间,组织教职工外出考察结束后,借机绕道上海、杭州等地接受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石巨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上述3起案例,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目无法纪、心存侥幸、我行我素的问题,反映出纠治“四风”必须常抓不懈、一严到底。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必须坚决扛起作风建设政治责任,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从通报案例中汲取教训、深刻警醒,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铁规矩、硬杠杠,时刻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坚决杜绝顶风违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突出问题开展明察暗访,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零容忍”态度筑牢作风建设坚固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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