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锦旗送给纪委,发自内心的感谢你们......”近日,一村民将一面书写着“悬利剑扬正气 铲村霸护民心”的锦旗送给绥德县纪委监委。短短的12个字道出了群众对纪委办案效率和服务态度的赞许,还承载着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可和信任。
2022年以来,绥德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和案件监督管理室先后收到反映某村干部有关问题的举报件。2023年7月,经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批准,对群众反映、省委巡视组转办该村干部的问题进行初核,并抽调县公安局有关同志,组成联合调查组查办有关问题线索。2023年8月24日,经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报请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批准,对该村干部及另外两名本村村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介于该案取证困难,主要当事人不予配合等情节,2024年4月22日,县纪委监委决定由主要领导挂帅、抽调精兵强将成立“4.22”专案组。2024年4月26日,经榆林市监委批准,县监委决定对该村干部采取留置措施。

“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给群众一个交代”。为把控案件质量,及时高效地处置此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全程督导,要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多次与专案组召开会议共同分析情况、了解案情,定期听取案件查办进展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既督又战,帮助专案组理清思路、明确方向、突破难点。专案组昼夜奋战,兵分多路,白天找证人促膝谈心,耐心讲解党的政策,引导他们配合调查;晚上挑灯夜战,分析研判案情,历时三个月,抽丝剥茧,终于将问题查清。依据相关纪法规定,给予涉案村干部开除党籍、停职,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一面锦旗是一份肯定,更是一份责任;是一种鼓励,更是一种鞭策。绥德县纪委监委将继续秉承“监督执纪执法为民”的宗旨理念,着力发现和解决损害群众的突出问题,精准把脉、靶向发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努力营造政治清明、干部清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