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绥德县纪委公开通报3起助力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18-12-12 16:34:34 作者:陈冠宇 来源: 绥德县纪委监察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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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8月5日,书窑坪村实施村级水泥道路硬化工程,因项目建设标准要求在原来路面宽度的基础上拓宽一米,需要占用绥德县满堂镇书窑坪党员刘芝英家的街畔,她阻挡工程,不让拓宽,同时辱骂村干部,在群众当中造成不良影响。刘芝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17年3月24日物流园区管委会干部丁建东在绥德县农商行营业部办理家乐卡贷款业务约定还款期限内还本金及利息。丁建东身为公职人员,未履行与绥德农商行签订借款合同的还款义务,违反了社会公德,应负直接责任。丁建东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2016年4月18日绥德中学教师高静在绥德县农商行辛店支行办理贷款业务在约定还款期限内还本金及利息。高静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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