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至3日,市纪委派出十二路暗访组深入各县区,对精准扶贫脱贫工作进行了明察暗访,并于5月8日对明察暗访情况进行通报。针对绥德县存在的突出问题,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成纪律审查组,对通报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并实行了追责问责。现将审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艽园便民服务中心马莲沟村原第一书记高鹏飞违纪问题
2017年5月 3日市纪委明察暗访组对艽园便民服务中心马莲沟村暗访时,发现该村原第一书记高鹏飞(县教育局干部)不在岗问题,县纪委决定对高鹏飞同志实施诫勉谈话。
二、关于四十里铺镇王家坪村原第一书记马璐违纪问题
2017年5月 3日市纪委明察暗访组对四十里铺镇王家坪村暗访时,发现该村原第一书记马璐不在岗问题,县纪委决定对马璐同志实施诫勉谈话。
三、关于枣林坪镇西河驿村贫困户张大明,其大儿子和儿媳均为财政供养人员问题
2017年5月 2日市纪委明察暗访组对枣林坪镇西河驿村暗访时,发现枣林坪镇西河驿村村民张大明(大儿子和儿媳都为财政供养人员)被纳入贫困户。2015年因张大明老婆是癌症患者被评定为贫困户,同年享受了3000元的红枣低产改造产业扶持项目待遇。县纪委已责令枣林坪镇政府进行整改。
四、关于四十里铺镇王家坪村王玉英、王高贵、王国军、闫润珍、薛芳琴、马玉珍、常存珍等7户家庭成员中均有财政供养人员被纳入贫困户问题
2017年5月2日市纪委明察暗访组对四十里铺镇王家坪村暗访时,发现四十里铺镇王家坪村王玉英、王高贵、王国军、闫润珍、薛芳琴、马玉珍、常存珍等7户家庭成员中均有财政供养人员被纳入贫困户。经查,该7户财政供养人员家庭中均存在老、病、残等问题,2014年11月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并且公示后确认纳入贫困户系统内。2016年4月份出台“九不准”后,该村委会研究将这7户财政供养人员退出贫困户,并上报了镇扶贫办。但因系统关闭未能及时在系统内删除,目前此7户涉及财政供养人员已退出贫困户系统。该7户中只有王玉英享受农机具扶贫政策资金4000元,县纪委已责令四十里铺镇政府进行整改。
五、关于艽园便民服务中心马莲沟村王水利、王建民两户家庭成员中有国家公职人员被纳入贫困户问题
2017年5月 3日市纪委明察暗访组对艽园便民服务中心马莲沟村暗访时,发现该村王水利、王建民两户家庭成员中有国家公职人员被纳入贫困户,享受养殖产业扶贫补贴资金各3000元问题,情况属实。艽园便民服务中心已经将王水利、王建民两户享受养殖产业扶贫补贴资金各3000元全部收回。
六、枣林坪镇前张山村原村书记郝凤起违纪问题
2017年5月2日市纪委明察暗访组对枣林坪镇张山村暗访时,村民反映该村原支书郝风起和村主任郝团员因工作不力影响该村扶贫工作等问题,枣林坪镇纪委给予郝凤起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县纪委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脱贫攻坚作为当前最大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一是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推进,真正把职责扛在肩上,把任务抓在手上,实字当头、以干为先;二是各镇包片领导、驻村干部、帮扶干部、村干部、扶贫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要讲政治、守纪律,履好职、尽好责,要真扶贫,扑下身子干,为贫困群众谋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三是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举“监督、执纪、问责”三项利器,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对落实扶贫政策推动迟缓、措施不力以及涉及扶贫领域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既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又追究重要领导、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同时一律进行曝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