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绥德县纪委公开通报三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18-01-09 16:48:26 作者: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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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12月,绥德县义合镇虎焉村党支部书记霍建江、村报账员田海山,假借他人名义领取临时救济款后,将7300元临时救助资金向村民平均分配。霍建江、田海山二人均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22015年至2017年,绥德县中角镇延家川村党支部书记延宏军、村主任延宏祥,在产业扶贫验收中把关不严,致使部分村民弄虚作假套取国家扶贫资金;延家川村集体资金未入村财镇管账户,坐收坐支。延宏军、延宏祥二人均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满堂川镇原高家川村党支部书记杨来社、村委会主任高建喜,虚报产业项目,致使村民套取补助资金;在评定低保时,使不符合政策的人员享受了低保待遇。杨来社、高建喜 两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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