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枣林坪镇前阳山行政村(2016年马家山自然村并入前阳山行政村)党支部副书记刘光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13年4月至2019年11月,刘光周(2011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枣林坪镇马家山村党支部书记)将马家山村村集体6亩退耕还林补助款、生态效益补偿基金2664元,未入村财镇管账户,直接坐收坐支;2013年4月至5月,刘光周在承包2012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枣林坪镇马家山村工程中,弄虚作假,套取工程款4095.303元;2012年8月刘光周因吸食毒品被绥德县公安局处罚。2021年2月18日,刘光周受到党内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4095.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