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绥德县第十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04-10 19:59:38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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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初心使命  主动担当作为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绥德县第十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 2020年4月10日 )

张万华

 

各位委员、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绥德县第十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次全会市纪委四届次全会县委十八届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9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

一、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县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既从严从实传导压力,又以上率下落实责任,把党的领导体现到了日常监督管理中。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明显增强,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全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助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有效整合各类监督资源,坚决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腐败增量得到有效遏制,腐败存量得到有力削减,政治生态得到有效改善,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强化党的政治建设,主题教育取得实效。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线贯穿始终,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边学习、边调研、边检视、边整改中深化主题教育成效召开纪委常委(扩大)会议学习25次,组织中心组学习13次,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特别是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贺家庄学习基地集中封闭式学习,实现了纪检监察干部全员脱产培训目标扎实开展胡志强、辛耀峰案“以案促改”和胡传祥、权王军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活动,集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和廉政警示专题讲座12县共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17,党纪政务处分151人。

(二)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管党治党责任层层压实县委坚决扛起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常委会14次专题听取县纪委监委工作汇报,县委主要领导多次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强化压力传导。县纪委积极协助县委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严格落实“三个清单”制度突出强化“一案双查”,实施党内问责10起,问责党组织4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10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85批其中19个集体、104名个人未通过廉政审查。

(三)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

一是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四轮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督查,重点突出“六查”(联合督查、线索直查、举报单查、产业全查、暗访明查、对标核查),共发现问题288条,责令整改187条,移交查处74条。全年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293起,实施第一种形态234人次,党纪政务处分78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一卡通”管理、扶贫资金使用等方面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二是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坚持“五个再一遍”、个大起底”,对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案件及线索进行再翻查、大起底。同时,坚持主动作为,与政法机关建立协同办案、线索移送、快速处置等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合力。紧盯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通过信访主渠道、巡察“利剑”、派驻“探头”、办案“扩挖”、提审在押人员等多种途径,全面起底问题线索,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县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20,党纪政务处分29

三是集中开展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专项治理。县纪委监委聚焦民生领域,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突出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治理。查处环保领域履职不力问题37起,党纪政务处分37人;查处营商环境监管失责问题14起,党纪政务处分15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7起,党纪政务处分7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9起,党纪政务处分10人,回应了群众期盼,赢得了党心民心。

(四)坚决遏制腐败势头蔓延,执纪审查工作成效显著。2019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待来访群众377批726人次,线索处置741件次,立案244件,党纪政务处分283人。处分人员中科级干部20人,一般干部23人,其他人员240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5人。同时,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6名干部实施容错纠错,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县纪委监委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最大限度防止党员干部出问题。全年实施第一种形态540人次,占65.4%;第二种形态251人次,占30.4%,第三种形态27人次,占3.2%;第四种形态11人次,占1%,实现从“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五)持续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县委巡察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突出政治巡察定位,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主要任务。2019年,先后开展两轮巡察,对27个单位进行常规巡察,共发现问题603条,向被巡察单位反馈“立行立改”问题79条,移交问题线索32条。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组织3个督查组对第四轮被巡察的10个单位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全面完成了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榆林和我县的各项整改任务,得到了省委和市委的充分肯定。

(六)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执纪监督能力进一步加强2019年县纪委监委在全市率先成立12个派驻部门纪检监察组和15个派出镇监察组,初步建立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位一体”监督体系,实现了对全县党政机关监督全覆盖。同时,整合监督力量,建立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牵头包抓,机关室组具体落实,镇纪委(监察组)全力配合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召开例会、开展交叉检查等联动协作,有效解决监督力量不足问题对机关56名干部进行内部轮岗交流,向外交流6名副科级领导,进一步调动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制定《绥德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使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督、约束和规范。坚持刀刃向内,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0件,立案查处3件,党纪政务处分3,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人。

同志们,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是市纪委和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勠力同心和辛勤付出的结果,也是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热情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纪委常委员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诸多不足。一是个别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还不够深入,未能很好地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中,对本单位干部的问责还没有形成行动自觉;二是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还不到位,执纪监督不严、查办案件力度不够;三是各“监督”力量之间协调配合不够到位,在强化日常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上,手段措施不够有力;四是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在责任担当、方法措施、能力素质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差距,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县委十八届八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1. 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

    切实加强思想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监督检查、政治巡察的重点内容,着力纠正学习不及时、领会不深入、学用相脱节等问题,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同时,持续深化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既要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又要形成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

    持续强化政治监督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纪律,切实做到巡视巡察定位政治体检、监督检查聚焦政治效果、审查调查先查政治纪律、案件审理突出政治视角,既查政治问题、责任问题,又查背后的腐败问题,推动政治监督落在具体、做在经常。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全县脱贫攻坚、民生保障、副中心城市建设、红色教育基地、管党治党五大重点任务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特别是要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立足当前,紧紧围绕市场供应、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开工建设、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方面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

  2.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积极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纪委向同级党委请示、汇报等各项规定要求。同时,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着力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全面加强对镇纪委(监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的领导,制定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工作和述职述责述廉等制度,通过听取汇报、督导检查、谈话函询、履职考评等方式,着力解决好履职不力、执纪不严的问题。

    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进一步把握好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双重职责,用好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要加强纪委监委内部工作衔接,理顺执纪监督与审查调查部门、派驻机构的职责界限,建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依据《规则》《监察法》等党纪法规及省市出台的办法、规定,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要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的作用,聚焦“关键少数”,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要经常与被监督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沟通交流,及时通报发现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监督的质量;重点检查被监督单位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坚持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等情况整体把握各部门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精准履行监督职责要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多种形式的同时,探索完善驻点监督、专项督察、建立廉政档案等制度,不断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要大力推进县镇纪检监察机关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积极探索监察权基层延伸的有效途径,确保公权力依法行使、公正行使、廉洁行使。

  3. 持续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巩固发展反腐败高压态势

    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案件,特别是要把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紧盯“关键少数”,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今年,要重点严查三类问题,一是严查“用权”后面的暗箱操作、利益输送、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问题,如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和资源分配等问题二是严查“管理”后面的公权私用、执法不公、违法行政和作风粗暴、刁难群众、以职务之便吃拿卡要问题,如教育、医疗、社保、惠民资金等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是严查“放手”后面的行政不作为、有法不依问题。特别是对现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继续搞腐败的,要毫不手软,从严查处,同时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

    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贯穿始终,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确保监督执纪执法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进一步督促各级党组织把落实谈话提醒制度作为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要健全运用澄清保护和容错纠错机制,及时为受到诬告的干部正名,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严厉打击匿名诽谤、诬告陷害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突出抓好反腐败统筹协调。要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提升衔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在工作中相关部门推诿责任,不按时间和规定移送问题线索、送达相关文书,导致有关人员逃脱纪律处分或法律制裁的,一律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包案制度,加强对协作区办案工作的督促指导,同时要直接参与一线办案。要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调查,强化办案安全管理,公正文明执纪执法,保障审查调查对象合法权益,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预案措施,确保案件查办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4. 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要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基本要求,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以及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全面梳理产业项目安排、资金拨付使用、扶贫工程推进等方面深层次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信访举报及时处置、问题线索年度清零。同时,积极开展扶贫领域“一月一专题”专项治理,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等的监管。

    持续强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扎实推进中央督导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深挖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坚持边打边治边建,不断健全长效机制。要强化生态环保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重点对各镇属地管理责任和各职能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倒逼责任落实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紧盯一些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严肃查处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吃拿卡要,任性妄为、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缺乏、工作作风不实等漠视群众利益问题。要狠抓人防领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统计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案件直查直办,典型案件通报曝光,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要聚焦民生领域群众焦点难点,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教育、医疗、住房及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治理力度,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和深刻变化。

    (五)锲而不舍纠正“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新情况新特点开展专项监督,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从严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坚守重要节点,用好“四风”监督举报平台,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持续整治不吃公款吃老板、分批异地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强化通报曝光力度,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巩固集中整治成果,深化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与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整治统筹推进,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强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紧盯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层层加重负担、对人民群众利益不维护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开展排查整治。探索建立联动协作机制,积极发挥交管、税务、审计等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采取数据比对、留痕倒查、抽查核实等措施,深挖一批问题线索,实地察访一批重点部门,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查处。

    (六)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反腐倡廉各个领域、落实到监督制约权力各个面,发挥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持纪法双施双守,突出“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盯紧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加强制约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全面梳理法定授权,排查廉政风险点,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公布权力清单,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促进公开透明廉洁用权。强化电子政务监察职能,启动电子政务监察投诉平台建设,实现对全县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在线全流程效能监察。积极探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监督制度,把各级各部门的权力科学分解,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一权独大”“一人独揽”。要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制度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

    (七)突出政治巡察定位,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扎实开展“巡察质量提升年”活动,充分发挥巡察政治监督作用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巡察工作领导机制高质量完成对剩余部分党组织的常规巡察,聚焦县委中心工作和民生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同时做好对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的组织实施。健全巡察与纪检、组织、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监督链条

    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效果。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坚决杜绝“巡察一阵、紧张一时、问题依旧”的怪圈。把整改落实监督做实做细,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善巡察通报机制,探索建立巡察整改抽查测评制度强化县纪委监委和派驻机构对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对已巡党组织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拒不整改、虚假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党组织和个人要进行严肃问责。要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反馈问题优先办理,问题线索优先处置。

    (八)加强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

    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执行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做斗争。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强化岗位练兵,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内外兼修、纪法兼备,切实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信息化工作水平。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完善自我监督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围绕线索处置、执纪监督、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严格审批权限,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在受监督和约束条件下开展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止“灯下黑”纪检监察干部要克己慎行、守住底线,在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上作表率,自觉接受监督,努力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砥砺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奋力进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开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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