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组从即日起对县级粮食购销领域主管监管部门、县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展为期一个半月左右的专项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涉粮部门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涉巡领域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这次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期间,巡察组分别在县委、县政府及巡察组驻地绥德县新店粮食收储公司 设置“县委巡察组举报意见箱”。
联系电话:15389582759;
电子信箱:sdxwxcb@126.com;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至中午12:00,下午14:00至17:30,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特此公告
中共绥德县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组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