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绥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4-03-29 09:22:13 作者: 来源:
分享:


2023年3月至5月,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7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县委巡察组对县资源规划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成立绥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全系统共同参与推进整改的责任体系。

(二)制定整改方案。逐条对照,逐项梳理,深入研究制定《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任务分解表》,逐项细化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确保达到定人定岗定责,促进整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三)狠抓问题整改。局党组把反馈意见作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有力指导,既从点上抓具体事具体人,又从面上抓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依法行政中心责任。一是突出立行立改。建立健全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二是坚持定期调度。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先后召开调度会4次,抓整改进展、抓整改成效、抓销号管理。三是强化考核问责。专题开展督导检查,对整改不合格、不达标的“退回”跟踪整改;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述职汇报,切实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履行党组主体责任的重要检验标准,作为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路线方针和中省市县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理论引领职能工作有差距。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精神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还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务会、党组会等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精神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截止目前召开中心组11次、党组会12次、局务会8次、局长办公会6次。项目用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数量相等、质量相当、先补后占、占优补优”的要求,落实占补平衡制度。建立覆盖县、镇、村的三级自然资源监管网络,严格执行“三个坚决”“三个一律”“两早一严”硬要求,对违法占用耕地顶格处罚,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现象,2023年度卫片违法占耕比例为零。

2)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查阅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科级领导干部二十大研讨材料24份,其中有三分之二科级干部未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实际进行研讨交流,个别出现“甘肃党建、苏区精神”等网络下载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针对巡察反馈,各支部书记对涉及人员进行了逐一约谈。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对系统所有副科级以上干部二十大研讨材料进行了“回头看”,发现未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实际撰写的研讨材料,予以回退,重新撰写,经主要领导审核后,现已重新整理归档。

3)学习成效转化不明显,存在学用“两张皮”和不学政策管业务的问题。在临时用地审批、闲置土地处置过程中,遇到一点新问题,就“束手无策”,重点业务岗位和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工作事项中不能“一口清”。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了2023年度6月份—12月份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表,并逐一“对表”落实。二是坚持落实了有关学习制度和会审制度(局务会议提案中体现会审意见单)。三是组织用途管制科、利用科等重点岗位人员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综合能力水平,切实做到业务精、“一口清”。四是积极对接市局业务科室,抓好闲置土地处置和临时用地审批工作,处置批而未供1612亩,完成年度任务234%;处置闲置土地56亩,年度占比121%,审批备案临时用地11宗1797亩。五是设立不动产登记“办不成事窗口”,专门解决疑难杂症。

4)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还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并印发了《绥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签订意识形态责任书(并下发留存到位),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召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研讨班,用党的最新理论引领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加强正面引导,对所有审批事项进行批前公示,对信访问题公开听证,防范化解潜在风险。

2、党组把方向、管大局、抓落实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被动工作较多,主动出击较少,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下基层走访调研不到位。近几年形成的调研报告较少,针对一些项目建设遗留问题、涉及群众办证难、非煤矿山监管、地灾防治等热点难点问题,党组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形成相关调研报告。

整改情况:已整改。围绕资源规划“国之大者”,拟定《2023年资源规划调研工作安排意见》,确定“规划管控、地灾综合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等10个调研课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亲自挂帅,深入工作实际,探究问题、总结经验、论证数据,形成调研报告12篇。

2)统筹推进治理体系、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还不够。系统200多人从事业务专职人员不多,围绕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强化培训学习不够,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了2023年度6月份—12月份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表。二是聚焦“三个年”活动,建立党建引领抓落实党员干部抓项目工作机制,推行“四多合一”和“容缺受理、并行办理、承诺审批、联合审查”,13个市县级重点项目要素保障率100%务。三是结合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加强年轻干部培养,让5名年轻干部在办公室和业务岗位进行跟班锻炼;积极选送年轻干部优秀作品,《我为耕地保护献一策》获省厅主题征文优秀奖,《信访大厅的独白》获榆林市“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征文活动三等奖,《纪法心中存 廉洁伴我行》获县纪委监委主题征文优秀奖,一个案例获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征文三等奖。

3、围绕县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 接工作存在短板。

1)围绕自身职能谋划乡村振兴不足。2023年协调承担的70多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度缓慢,尤其在农村宅基地备案方面,仍然存在备案慢、时间长的问题,导致农户闲时批不成、忙时建不成。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2023年71个村的村庄规划已全部完成专家评审工作成果报批工作。二是(宅基地审批权限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已于2020年下放各镇人民政府,资源规划部门负责审核地类、规划,积极对接镇政府,加快对地类和规划审核,压缩时限,提高效率,今年以来累计办理107户个人宅基地审批事项

4、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

1)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存在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网络摘抄等现象,民主生活会征求下属单位意见建议流于形式,省自然资源厅原执法局局长陶虎生受贿案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性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有关要求,抓实系统“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对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征求意见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形成专题报告,并严格按照要求筹备其他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抓实以案促改工作,对系统十九大以来受处分情况进行再通报,对标“六查六聚焦”,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追缴历史遗留土地让价款3.16亿元,依法依规清欠945万元。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层层传导还不够。

1)一些领导班子成员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没有做到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研究部署多,督导检查少,五个下属单位工作学习安排记录缺乏上述方面内容。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及时修订印发《党组2023年度主体责任清单》,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单夯实“一岗双责”二是总督办、纪检监察室每季度对五个下属事业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倒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

2)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不力,约谈提醒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局党组分别于10月份和12月份,听取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汇报和系统各支部书记落实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等工作述职。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主体责任清单和考核办法,每季度至少1次指导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于9月份和12月份开展两批次谈心谈话。

3)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不够,违纪违规现象时有发生。近几年来系统立案10起,处理处分14人,其中开除党籍和公职1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5人,政务警告、记过7人。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今年累计召开12次党组会、8次局务会、6次局长办公会,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督导二是召开“强党性”警示教育会议,通报了系统十九大以来身边人员纪律处分情况,组织观看了《零容忍—不负十四亿》等警示教育片,组织100余名党员干部开展党规党纪知识测试。三是专题开展系统以案促改,通报本系统受处分案例,学习全市系统忏悔书,深刻汲取案例教训;对标“六查六聚焦”,扎实开展自查整改,抓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2、作风建设还需强化,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

1)责任、压力传导不够,一些规章制度浮于表面。部分下属单位仍然存在以会议落实安排、以安排落实工作的问题,没有形成工作闭环机制,导致有些问题迟迟未解决到位,重要业务会审制度,在具体工作落实中仍然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遵循“抓好执行是制度的生命线”原则,局属各单位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要求,落实(总督办和纪检监察室)专项督导检查机制,确保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成效,形成了闭环工作机制。二是落实定期局务会议制度(全年召开局务会议8次),议题中涉及重点业务提案全部落实了会审会签制度。

2)学风文风不实,存在做表面文章现象。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制定的干部作风整顿方案完全照搬局机关方案,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存在“上下一般粗”现象干部作风整顿方案。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由分管副局长负责,对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由总督办和办公室负责,对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修订的《干部作风整顿方案》进行审核认定,并跟踪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3、落实省市县“三个年”活动持续发力不够。

1干部能力作风建设还不够扎实,担当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对信访室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二是完善考勤管理制度,由总督办负责,认真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无故缺岗、缺勤等情况。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对局机关信访室、政策法规科等科室进行调整,按照“人岗相宜”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分流。三是开展住房领域不动产办证难方面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针对专项整治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过程进展缓慢的问题,共下达5次工作提醒,约谈警示3人,政务处分1人。四是根据工作实际,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

2服务全县营商环境方面还存在短板。受资金缺乏及整体规划滞后等因素影响,全县土地储备严重不足,一些项目在引进时存在土地供应不及时和部门上报选址不精准等问题导致搁浅的情况。设立项目监理、预结算等中介机构库存在后续管理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县城部分区域未编制控规,部分控规未经批准,导致项目规划审批无法定依据。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绥德县2023—2024年土地储备计划》;全年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612亩,完成年度任务234%,处置闲置土地56亩,任务占比121%。二是地理测绘科定期更新完善项目监理、预结算等中介机构库数据信息。三是城南片区控规已经县规委会审议,并形成报批成果,城北片区控规形成初步成果,城西片区控规形成初步规划方案。

4、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还不严格。

1)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家具。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强财务人员和采购人员培训,组织学习了《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绥德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绥德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绥政财发〔2023〕129号)等相关文件,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坚决杜绝类似问题。二是对当时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财务人员和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

5、资产管理及落实其他财经纪律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

1)资产出入库登记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防治站指定专人负责,积极与相关镇政府核实补证2020年度配发综合防治设备情况,今后严格资产出入库登记管理。二是自然资源监察大队核对当时经办人员,出具了情况说明,今后严格出入库管理工作。三是自然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对接土地统征储备服务中心,对接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归还了2台执法记录仪,完善固定资产台账手续,并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由总督办和纪检监察室对外借固定资产人员进行约谈。

2未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差旅费支出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积极对接工商银行,为相关工作人员办理了公务卡,今后公务出差严格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二是总督办和财务科负责,认真核查了上述反馈问题,当事人及时退还了超额报销费用。三是财务科定期对各单位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查,并跟踪督促落实整改任务,做到闭环管理、销号清零。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存在的问题。

1、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得还不实。

1)党建引领业务工作认识不到位,重业务思想仍然突出。下属单位未结合本单位实有党员情况和自身业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党建工作计划不齐全或照搬局机关工作计划内容。支部学习计划落实不严格,学习讨论不经常,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系统各支部坚持党建引领业务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党建工作计划,并定期调度安排。二是系统各支部严格制定并落实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和交流。三是积极培树标杆党员,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四是机关党建办和总督办对系统各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局党组分别于10月份和12月份,听取各支部党建述职。

2)支部换届不及时。局机关及几个下属单位已超过3年未及时换届,加之单位一部分人员调整,个别下属单位基层组织不健全。如土地统征储备服务中心等局属单位党支部委员没有配齐,导致抓支部规范、支部建设等各项工作不实。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积极对接县直机关工委,于2023年4月份顺利完成系统6个党支部换届工作,选强配齐支部书记及支委成员。二是组织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派员学习全县标杆支部,加强模范支部建设

3)党员队伍发展不积极,党费收缴与规定不符。系统近几年来几乎没有发展党员,且多年以来党费全部按半年财务集中扣缴的方式收取。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已上报县委组织部3名入党积极分子,其中2名转为预备党员。二是巡察反馈后,严格按照《党费收缴规定》,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杜绝出现集中扣缴等不规范行为发生。

2、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强。

1)执行党的组织生活不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支部评议党员环节缺失,个别以工作建议代替。局党组对下属单位的检查指导力度不够,“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党的组织活动不按时、不经常,大部分干部对基层党建工作没概念。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党建室组织各支部党务工作者进行了培训。二是严格规范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制度今年以来先后组织“追忆红色事迹,传承革命精神”暨“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立足岗位比作为 争先创优当先锋”等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党建办、总督办定期督导检查系统各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限时整改到位

2)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能存在薄弱环节。系统纪检组力量单薄,核定4名的编制目前仅有一名副组长为专职人员,在一些案件查办过程中大部分为临时抽调局机关办公室其他人员,围绕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履行监督职责明显受影响,监督执纪中“老好人”、同事等熟人社会思想更难避免。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在人员充实前,加强局机关纪检监察室人员力量,积极配合派驻组工作。二是进一步夯实党组主体责任,强化总督办工作力量,加强系统内部监督检查。三是积极汇报县纪委监委,选派充实派驻组人员力量,于202312月配齐组长、副组长。四是2023年派驻纪检监察组立案处置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配合市县纪委其他室组查办案件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

3)对干部作风整顿智慧监督平台工作重视度还不够。去年以来共有五项工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亮起红灯警示,涉及群众办证等问题虽然申请延期,但目前工作进展缓慢,局党组对于平台发布事项在工作安排及工作进展情况方面研究偏少。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局党组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干部作风整顿智慧监督平台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拿出具体举措,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是今年创建智慧平台任务2项,完成销号9项(含2023年自建和转交任务)。

3、积极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还未贯穿到基层。

1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还不够,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氛围在系统内还未畅通。五个下属单位向巡察组提交的自查报告未按要求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套话连篇,对巡察组要求的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县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特别是围绕自身业务落实“三个年”活动基本没有涉及。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局党组对五个局属单位党政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局属各单位严格按照县委第二巡察组要求,重新撰写了自查报告,并及时上报备案。

三、下一步打算

)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管党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局领导班子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自觉履行“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坚决挺纪在前,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责任,严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供销合作事业迈上新台阶。

)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减、力度不松,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意见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个阶段才能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对照整改时限,跟踪督查,确保如期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建立健全台账制度,逐个逐项跟踪问效,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深化巡察成果。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加强对有关问题产生原因的分析研究,在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的基础上,寻求治本之策,推动问题从根子上全面彻底解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12—2355233

邮政信箱:绥德县学子大道南段绥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子邮箱:710127903@qq.com




中共绥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4328日       


官方微信公众号:qfsd2355065
官方腾讯微博:清风绥德sxsdjj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