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2中国共产党绥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部门综合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据《党章》赋予的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其他党内法规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党内法规,审查调查县委管辖和任命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和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决定或撤销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二)主管全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按照管理权限对全县党政机关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实施监察。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监察委员会独立行使监察权,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开展调查。
(三)负责制定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规划,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路线方针、政策理论、党内法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勤政廉洁。负责全县预防惩治腐败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课题研究、政策制定、调研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并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
(四)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党内法规、制度和国家监察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监督实施。
(五)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会同县委组织部提名和考察镇纪委书记,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和副组长,县属企事业单位纪委书记。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查处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干部和镇纪委书记、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干部、县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和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六)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纪委监委设置内设机构12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纪检监察室。
派驻纪检监察组12个:
(一)中共绥德县纪委绥德县监委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委办、政法委、统战部、宣传部、组织部、编制办、档案馆、党校。
(二)中共绥德县纪委绥德县监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团县委、总工会、妇 联、残联、科协、工商联、文联、计生协会。
(三)中共绥德县纪委绥德县监委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政府办、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 理执法局、应急管理局、信访局。
(四)中共绥德县纪委绥德县监委派驻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商贸局、统计局。
(五)中共绥德县纪委绥德县监委派驻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教育和体育局、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六)中共绥德县纪委绥德县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七)中共绥德县纪委绥德县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局、扶贫开发办公室。
(八)中共绥德县纪委绥德县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九)中共绥德县纪委绥德县监委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法院、检察院。
(十)中共绥德县纪委绥德县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公安局、司法局。
(十一)中共绥德县纪委绥德县监委派驻县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生态环境局。
(十二)中共绥德县纪委绥德县监委派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2021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谱写绥德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坚持不懈抓好政治建设,始终做到高度自觉、步步紧跟。
突出政治引领。持续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与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结合起来,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掌握运用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上下功夫,在把握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重大方针、重大原则、重点任务举措上下功夫,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
强化政治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的最根本职责在于政治监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特别是围绕换届年,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用铁的纪律匡正换届风气。探索建立政治监督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严明政治纪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教训,始终以讲政治的高度来分析看待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全县落实情况,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具体工作、具体人和具体行动中,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成为不可逾越的底线和红线。持续深化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深入探索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有效举措,围绕县委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实施、目标责任落实强化监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以及背后的官商勾结、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等腐败问题,大力推进清廉建设,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二)坚持不懈推进反腐败斗争,始终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
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牢固树立“查办案件就是最有力的监督”理念。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重点领域,聚焦招投标等关键环节,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坚决查处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具体做到“三个绝不放过”,一是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绝不放过;二是挑衅制度、挑战底线,无视组织领导,拒不执行中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者,绝不放过;三是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者,绝不放过。同时,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和土地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利用项目决策、干部人事、审批监管等职权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问题。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监督,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
做好“后半篇文章”,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发挥查办案件治本作用,督促案发单位党委(党组)深入剖析发案原因,抓住典型问题强化整改,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持续深化赵正永案“以案促改”工作,推动“四个查一查”、“四个专项工作”问题常态化排查整改,进一步巩固好胡志强、辛耀峰“以案促改”成果。要推动以案促改与基层治理相结合,从案发单位向关联单位、系统领域、县镇全域延伸,向村级覆盖,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要着力推动重点领域机制制度建设,紧盯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内控机制、堵塞监管漏洞、防范廉政风险。
加强廉政教育,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要构建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家风教育、廉洁教育“四位一体”的廉政教育工作体系,将廉政教育贯穿领导干部成长始终,打造任前考廉培廉、任中讲廉述廉、离任审廉评廉的教育链条。要发挥绥德优秀历史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优势,用好郝家桥、革命历史纪念馆等廉政教育资源,使之与廉政文化有机融合,打造独具特色的绥德廉政教育品牌。
(三)坚持不懈深化作风建设,始终做到锲而不舍、持之以恒。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监督执纪,督促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围绕违规公务接待、变相公款旅游、电子红包、私车公养、乱发奖金补贴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力争“解决一批问题、完善一批制度、规范一个领域”。巩固集中整治成果,深化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强化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问题专项整治,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要坚持越往后越严,对顶风违纪者一律严处、绝不姑息,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要坚持标本兼治,把解决问题同建章立制结合起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落实责任、整改问题、完善制度,堵塞监管漏洞。
持续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整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等问题,深化整治维护群众利益方面新官不理旧账、冷硬横推等问题,深化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深化整治困扰基层的文山会海、督查频繁、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问题。严肃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坚决摒弃“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以官僚主义整治官僚主义”、层层向下“甩锅”等错误倾向问题,对重点问题线索挂牌督办、提级办理,对问题严重的单位,既查责任人,又问责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特别在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时,注重审查其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形成鲜明导向和有力震慑。
扎实开展“三股歪风”问题整治。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持续纠治吃喝风隐形变异、反弹抬头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整治婚丧嫁娶特别是订婚、满月等喜庆事宜大操大办风,重点查处婚丧喜庆事宜分批次、多地点操办、变换身份操办的问题;整治隐形变异吃喝娱乐风,重点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在隐蔽场所吃“一桌餐”“不吃公款吃老板”、违规在内部食堂公款吃喝;整治党员干部赌博风,联合公安机关不定期开展突击暗访检查,集中查处一批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打麻将、利用手机软件或其他方式参与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四)坚持不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始终做到严之又严、一严到底。
聚焦民生领域深化专项治理。持续纠治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坚决查处政法系统违纪违法问题,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保护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入推进人防系统腐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强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统计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案件直查直办,典型案件通报曝光,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要紧盯优化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行政审批、规费收缴、建设规划等关键岗位、重点环节违纪违法问题,扎实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营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聚焦“小微权力”强化监督约束。探索开展“微官、微权、微腐”专项整治行动,紧盯全县基层站所、村组社区和事业单位,严肃查处雁过拔毛、庸碌无为、与民争利等问题,严肃查处主管部门党的领导弱化、管理宽松软、压力传导不够等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落细。健全完善纪委监委牵头抓总、职能部门主抓推动、派驻机构监督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充分运用“互联网+”,建立“阳光公开”监管平台,从源头上预防“微腐败”问题发生。
聚焦脱贫成果巩固强化监督检查。要紧盯党中央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的监督,以“精准发现问题、精准处置问题、精准追责问责”为抓手,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精准施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五)坚持不懈发挥巡察作用,始终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方针,聚焦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把精准发现问题作为生命线,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持续发挥管党治党利剑作用。采取常规巡察、提级巡察等方式,对8个部门(单位)党组开展政治巡察,高质量完成十八届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领域突出问题,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或专项巡察,提高巡察全覆盖实效。
创新方式提升效果。全面落实绥德推进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党委集中换届等强化政治巡察。健全完善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拓宽与组织、政法、审计等监督贯通渠道。坚持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出席分管部门党组(党委)巡察反馈会议制度,健全完善以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为核心的质量评估体系。
整改问题形成机制。严格落实集中交办、定期汇报、对账销号、情况通报等机制,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对十八届县委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账和清单,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真整改、真落实、真见效。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和突出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促进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落实党委(党组)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建立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体系。综合用好巡察成果,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被巡察单位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督促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形成机制。
(六)坚持不懈落实监督第一职责,始终做到找准靶心、精准发力。
强化“关键少数”监督。探索制定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突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开展上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级党委书记谈话、上级纪委与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严格执行下级党委书记向上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制度,使监督和被监督成为自觉。紧盯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紧盯有权的人、有利的岗、有责的事,紧盯资源开发、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针对性进行监督,切实做到权力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拓宽日常监督渠道。积极履行协助职责,发挥专责监督推动作用,督促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扎实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同志式、常态化思想教育引导,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创新监督方式,综合运用约谈、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等方式,探索运用“嵌入式”“蹲点式”“下沉式”等监督方法,实现日常监督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进一步完善协作区联动工作机制,整合“室组镇”纪检监察力量,探索实施片区协作、交叉监督、上下联动、提级指定办理等方式,妥善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力量分散、人员不足和人情障碍等问题。大力推进各镇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镇纪委监察组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探索推进基层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相贯通,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坚持规范精准问责。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明知故犯和无心之过、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等区别对待,充分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精准研判问题线索,把握谈话函询节奏,建立健全无实质内容、重复检举控告的问题线索集体审议和直接了结机制。坚持规范精准问责,认真做好澄清正名工作,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七)坚持不懈加强队伍建设,始终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
把政治过硬放在首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在履行职责使命中强化政治担当,在正风肃纪反腐中坚定斗争意志,在守规守纪守法上作出表率。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和纪委委员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从自己做起、严起,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要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机关党总支和临时党支部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自觉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全过程,积极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坚定斗争意志、发扬斗争精神。
把能力过硬作为基础。全面加强对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制定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工作和述职述责述廉等制度,着力解决好履职不力、执纪不严的问题。优化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注重引进党建、法律、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化等方面的人才。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和轮岗交流力度,调整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树立“组织负责搭建平台、干部只管专心干事”的鲜明用人导向。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抓手,突出政治教育和纪法教育,深化分级分类全员培训,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讲课,引领纪检监察干部学理论、学政策、学业务,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深入开展县镇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提升年活动,以基础设施标准化、干部队伍专业化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把作风过硬视作底线。要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强化制度意识,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履行职责、行使权力,重点围绕线索处置、执纪监督、审查审理、涉案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严格审批权限,健全内控机制。同时,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县监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持续整治“灯下黑”,定期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自我监督。对自觉性不够的干部,及时提醒教育;对受到诬告的,及时澄清是非;对非主观原因造成失误的,给予容错纠错;对屡教不改、胆大妄为者,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清理门户。
部门预算单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包括(见单位明细表):
序 号 |
单位名称 |
拟变动情况 |
1 |
中国共产党绥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08个,其中行政编制66个、事业编制42个;实有人员77人,其中行政51人、事业2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9人。实有人员与上年相比,增加2人。
收支情况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345.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45.84万元,事业收入收入0.00万元,实户资金余额(2020年年底非财政性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收入0.0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48.48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单位人员变化工资增加。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345.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45.8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00万元,事业收入支出0.00万元,实户资金余额(2021年年底非财政性资金)支出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支出0.0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支出0.0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0.00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48.48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人员变化工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45.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45.84万元,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48.48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单位人员变化工资增加。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345.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45.84万元,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48.4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人员变化工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45.84万元,较上年增加48.4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人员变化工资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1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5.84万元,其中: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人员变化工资增加。
(1)行政运行(2011101)1345.84万元,较上年增加48.48万元,原因是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人员变化工资增加。
(2)培训支出(2050803)5.00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上级部门为了提高纪检干部业务水平组织培训次数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5.84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969.84万元,较上年增加78.48万元,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化工资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32万元,较上年增加27万元,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1.26万元,较上年无变化,领取遗属补助人员无变化。
资本性支出(310)144.00万元,较上年减少6万元,原因是2020年单位新拟新建廉政文化展室。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5.84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969.84万元,较上年增加78.48万元,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化工资提高。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32万元,较上年增加27万元,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144.00万元,较上年减少6万元,原因是2020年单位新拟建廉政文化展室。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1.26万元,较上年无变化,领取遗属补助人员没变化。


4、2021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21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本部门无2021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0.00万元,较上年增加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上级部门为了提高纪检干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培训次数增加,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无公务接待费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经费预算。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会议费支出5.00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深入开展县镇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提升年活动,会议次数增加。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培训费支出5.00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为了提高纪检干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培训次数增加。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2021年当年部门无预算安排购置车辆;无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1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45.84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2021年,本部门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继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32.00万元,较上年增加123.5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内容详情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