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人才库——首批入库从县直部门遴选出68人

发布时间:15-12-25 15:50:39 作者:刘鹏飞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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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绥德县纪委印发《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人才库的通知》,要求在全县范围相关部门单位遴选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人才库成员,推动巡查工作深入开展。目前,首批入库人员已从县委办等16个部门单位遴选出68人。

据悉,该县严格要求人才库成员入库条件和入库程序。要求入库成员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政治坚定可靠、作风优良、素质过硬,在本领域、本行业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等条件。入库程序采取“两推荐一遴选”的方式进行,先由推荐单位依据选拔条件,对本单位所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并上报巡查办;再由巡查办协同县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对所呈报的入库候选人,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照品德、能力、业绩等要素进行综合考察测评择优推荐;最后,经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编入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人才库。

同时,《通知》规定,人才库成员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将集中时间对人才库进行充实,不断为人才库补充新鲜血液。人才库由巡查办统筹管理、人员可直接调配使用。巡查期间所抽调人员原则上不承担原单位具体工作。

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人才库,将有力加强巡查工作队伍建设,增强巡查工作力量,为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也将有力推进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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