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0日至21日,绥德县纪委监察局在县委二楼会议室召开了为期一天半的业务培训会。这次培训会是在中、省、市纪委对基层纪检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和各乡镇纪委班子人员变动的节点举办的,是县纪委决定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
培训范围实现全覆盖。各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52名县直部门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专职纪委委员,县直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县纪委机关和各派出纪检组全体干部等共计170余人参加了会议。培训会重点针对新配备的 52名纪检委员以及换届后的新任乡镇纪检干部(换届后的新任乡镇纪检干部占一半以上)。培训范围囊括了全县所有纪检监察干部。
培训内容做到接地气。培训内容分为信访举报工作、纪律审查工作、执纪审理工作和案件监督管理四个重点内容。为了便于学习,县纪委印发了四百多页辅导学习材料,对纪检工作从信访举报、案件查办、案件监督、案件审理等办案流程进行了详细解读,形成了条理清晰、实践性强的授课链条。进行业务培训授课的均为县纪委监察局从事多年纪检业务工作的常委和科室主任,由自己讲授自己从事的业务工作,从各项工作的目标意义、涉及内容、操作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辅导学习。讲授中辅以亲手经办的案例进行说明,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紧扣实际,收到了很好的培训效果。
培训目的力求见实效。培训的主要目的一是在纪检干部中凝心聚力,统一认识,强化党性意识,形成执纪严、自身硬的纪检工作合力;二是针对新入行的纪检干部和纪检委员业务不熟悉的现状,促使其深刻认识自己肩负的使命和责任,尽快进入纪检工作的角色,积极主动地发挥在本单位的监督检查作用;三是在新的形势下,明确纪检干部的工作职能,不断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办案能力,锻造素质过硬的纪检工作队伍。整个培训目的融会于授课内容,贯穿于培训全过程。
培训期间,县纪委书记高怀和在培训会上辅导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问责条例》的辅助学习材料,同时辅导学习了《中国纪检监察报》近期社论《用好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和王歧山书记的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对人民的忠诚》。同时,高怀和要求纪检干部在工作中密切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增强责任意识、学习意识、担当意识,尽快适应岗位,从严要求自己,认真履行问责的职能,将纪检工作人员的“板凳”坐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