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对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检查考核

发布时间:16-08-03 16:43:49 作者:李贵斌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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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至29日,绥德县纪委兵分7路,对全县各镇、各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了一次全面的检查考核。

考核前,修订完善考核办法,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在广泛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县委和县纪委分别出台了《2016年度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和《2016年度纪委(纪检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考核办法》,将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考核指标细化为5个大项19个小项,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考核指标细化为7个大项27个小项,全部实行量化考核计分,提高了考核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为了组织搞好这次检查考核,7月19日,县委召开考核培训动员会,安排部署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严明了工作纪律。

考核中,重工作实绩,轻工作汇报。各检查考核组对照考核指标,查阅档案资料,看各项工作有无痕迹;通过实地查看,走访了解党员、干部、群众,看工作实绩和成效如何;组织召开座谈会,核对各项指标考核情况,听取被考核单位的意见和陈述。考核结果,经考核组长和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

考核后,强化结果运用,全程跟踪整改。这次检查考核,共评出落实主体责任一类单位14个,二类单位58个,三类单位7个;落实监督责任一类单位3个,二类单位11个,三类单位3个,考核结果在全县范围公开通报。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考核为三类的,分别由县委和县纪委分管常委对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进行约谈,并责成单位拿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县纪委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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