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总结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经验,与时俱进对《条例》先后进行了三次修订。此次修订,有利于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时俱进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修订后的《条例》共158条,与上次修订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
新《条例》颁布后,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并引发热议。绥德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在学习了新《条例》后,各有感悟。
纪委副书记刘锋:做为一名长期在案件一线工作的纪检人,为新《条例》的颁布感到振奋,也认为新《条例》值得纪检干部一学再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推进的过程中,民生领域、四风问题、六大纪律等方面出现了各种新型违纪案件,正是纪检监察机关办案需要更新执纪依据的重要节点;2023开展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也对纪检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求纪检干部具备扎实的业务水平和过硬的工作作风。新《条例》对所有党员干部一视同仁地要求、一个尺度地严管、一个标准地执纪,既是纪检干部的办案“法宝”,也是纪检干部严以律己的对照。
纪委常委薛淳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是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再部署、再动员。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将坚持挺纪在前,做好表率,学好用好新《条例》,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为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组长马永强:新《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结合实践经验,总结为有针对性的纪律规定,使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作风有了更加严格的遵循。作为一名纪检干部,要深入学习和全面领会《条例》内涵,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李高原: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版之后,更深切的感受到了党中央反腐败的决心,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两个维护”明确了方向,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提供了方法论。
派驻卫生局纪检组组长白先锋:新修订的《条例》,是严明党的纪律的行动性纲领。《新条例》能够助力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的优势和驻的权威,使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更具有操作性、规范性和实践性。
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慕炬斌:新《条例》的颁布,整体体现了从严治党一以贯之的主基调,在严管的情况下充分体现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厚爱。
派驻公安局纪检组组长黄飞龙:新修订的《条例》主动回应群众诉求,增加了对污染防治、扶贫、扫黑除恶等领域典型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彰显了党中央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基层腐败的坚定决心。作为一名纪检干部,我必须尽快学懂、悟透并准确运用新修订的《条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使广大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将党的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干部监督室主任黄宏波:此次新修订的《条例》共158条,与原《条例》相比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特别是新增的“党员行为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这充分体现了党纪党规的温度,将从严管理监督与鼓励担当相统一,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派驻财政局纪检组组长张戎:新《条例》对加强党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维护党的纪律,促进每个党员干部干净办事、廉洁从政、全面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推动作用。
信访室主任崔艳春:新修订的《条例》更加具体地明确了党员违纪处罚的程序、处罚的种类和相关减免情形,明文规定了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红线”,进一步规范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工作,为基层纪检干部正确履职提供了依据。
党风室副主任郭文静:《条例》的再次修订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过程中,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它既体现了管党治党严、执行纪律严,又表明了民心的向背。这是党中央坚决要用纪律保证党的宗旨,绝不允许党员干部“揣着糊涂装明白”,更不可能容忍“揣着明白装糊涂”。
派驻县委纪检组组长武荣荣:新《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靶向施治,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总结实践经验,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使管党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严密有效,切实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为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办公室副主任杨倩:《条例》的修订让我深刻认识到党纪党规越来越严格、越来越严密、越来越科学,机关办公室更要落实好政治责任,对标“高线”、严守“防线”、敬畏“底线”,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措施加强办公室自身建设,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全面提高“三服务”工作能力水平,在机关中走在最前列、当好“排头兵”。
巡察办副组长王元:通过学习新《条例》,我增强了组织纪律观念,筑牢了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思想防线,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牢记担当和使命,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做好巡察工作。
派驻发改局纪检组干部李凯:学习了新《条例》,发现很多条款都变得更加严格了,我感受到了党中央对反腐败的决心之深,反腐败的势头不但没有减弱而且更加猛烈了,这也向全国人民释放出来一个信号:反腐败永吹冲锋号!
第二纪检监察室干部杨阳:新《条例》中“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彰显了我们党对从严治党和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对于违纪违法事实的适用也更加精准和细化,是涉嫌违纪违法的党员如实向组织交代问题的纪法依据,将对各种违纪行为形成持续震慑。
派驻政府办纪检组组长张东亮: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党治党的鲜明信号,做为纪检干部,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不做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行为。
网信中心主任霍小微: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要自觉将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领会新《条例》的重要内容和着力方向,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用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从细节严起、从小节防起、从身边事做起,在日常工作中铸就清正廉洁的政治品格。
派驻法院纪检组组长白虎生:“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工作实践中落实新《条例》规定,深入学思践悟,努力锻造政治、思想、作风、能力、廉洁“五过硬”的纪检铁军!
案管室干部贺西宁:新《条例》是建立在充分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之上的,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有利于充分发挥其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派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组组长胡东斌:学了新《条例》后,对做好派驻纪检工作有三点理解和感悟——一是拓展延伸,实现监督执纪“全覆盖”;二是“严”字当头,从严治党要求一以贯之;三是纪法衔接,强化执纪执法系统思维。
组织部干部王昭昭:通过学习新《条例》,让我们这些刚加入纪检队伍的干部懂得了首先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保证全党团结一心、步调一致,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其次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将纪法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再者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水平,做到勤学善思,知行合一。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使命。
派驻人大纪检组干部薛腾腾:通过学习新《条例》,我认为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通过扎实学习修炼内功,在强化自我约束、做遵规守纪模范的基础上,督促驻在单位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带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
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张少钰: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自觉学习新《条例》,正确体会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时刻规范和约束自身的一言一行,全心全意做好纪检监察的案件查办工作。
派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组副组长张美蓉:通过对比,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严明了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更加充实、表达更加清晰、界定更加精准。我们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更要先学一步,先一步领会新修订《条例》的深宗要义,在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
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朱耿熠:相比于2018版而言,新版处分条例更加细化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内容;对党员违法犯罪行为处理定性越发明确,处理更加精确;对纪法衔接从内容到程序有了更明确的规定;在处分条例分则中,六大纪律均有不少新增内容,弥补了以往党纪处分中存在的不足,这都体现了党中央对党员干部的高标准严要求。新版条例解决了以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困扰,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了依据,指明了方向。
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副组长马亚飞:新《条例》更加突出党的理论的重要性,党组织和党员在学习过程中,认识到必须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同时,还要始终坚定“四个自信”,才能贯彻好新《条例》的规定。广大基层的党员干部,更有学习新《条例》的必要,以明纪法降低履职的风险。
审理室干部崔璐:新《条例》体现了我党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坚定决心。作为一名案件审理干部,要学懂弄通悟透新条例,学用相长知行合一,方能牢牢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切实维护好纪法制度权威。
政务投诉中心干部宋丹:新《条例》更接地气、更具体、更具操作性,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通过不断学习加强党性修养,遵守党纪党规,坚持求真务实。
派驻发改局纪检组干部高董伟:《条例》的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释放出了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这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的实际行动,也是实现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相衔接的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