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涛主持召开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九次集体学习暨常委会(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25-08-22 11:00:04 作者:徐晓明 付敬博 来源:
分享:

8月22日,县纪委监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第9次集体学习暨常委会(扩大)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涛主持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有关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和省纪委《办案安全提示提醒函(一)》。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郝志华传达学习李希同志在“三化建设年”行动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王兴宁同志在省纪委“三化建设年”行动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省纪委《关于印发省纪委监委“三化”建设年行动2025年下半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攻坚三季度打好“突击战”12条工作措施》《关于聚焦重点问题打好集中整治“突击战”工作方案》。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刘锋传达《纪检监察干部违规饮酒典型案例通报(第2期)》。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薛淳元传达《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并就所学内容和政务监察投诉中心主任张保建现场进行交流发言。各综合科室汇报近期工作情况。

会议要求,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坚持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国之大者”,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项目建设、民生领域的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要督促统战部门加强对党外人士的思想政治引领,支持党外人士立足自身优势,在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领域发挥作用。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要督促政协机关充分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引导党外人士积极建言献策,为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贡献智慧和力量。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认识到办案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摒弃“重案件突破、轻安全保障”的错误思想,把安全意识贯穿于案件查办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案管室要定期对办案场所、办案设备以及办案过程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秉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标准不降”的原则,聚焦3个核心重点15个具体小切口,充分运用“突击战”12条工作措施,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关键领域”,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同时严格按照省市纪委下半年“三化建设年”行动工作要点部署,锚定三大重点任务,严格执行“时间节点全程管控、任务台账动态销号”机制,确保在9月底前达成预期成效。干部监督室要紧盯节假日、工作日午间等关键节点,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违规饮酒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查实的违规饮酒问题,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织密监督网络,让违规行为无处遁形。信访室要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程序受理信访举报,加强线索分析研判,完善办理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及时反馈办理结果,确保每件信访举报都有人管、有人办、有结果。


官方微信公众号:qfsd2355065
官方腾讯微博:清风绥德sxsdjj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