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不断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规范信访秩序,严格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问题,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去年,该县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95件次,初核169件,立案119件,结案122件,党政纪处分147人,县纪委向司法机关移送7人。
推行信访民情直通车制度。该县及时向群众公布了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受理12388信访举报网站群众信访举报,定期导出信访件,及时导入内网信息管理系统处理。在政务大厅引导台设有“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信箱,方便群众举报和反映问题。通过“信访举报直通车”平台和12388信访举报网站受理举报26件次。
推行县级领导接访制度。坚持每周二为县级领导接待日,并对接访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选择重点信访问题接访,其他县级领导选择分管工作内信访难点问题接访。对特殊信访事项,因主管或分管县级领导没有被安排接访的,实行预约登记,约定时间再进行接访处理。对领导接访的信访案件,及时交办相关的职能部门办理,定期不定期对交办的信访件进行督查。
推行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2009年3月,该县纪委制定了《绥德县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如今县纪委监察局和16个镇领导班子都已实施了挂牌接访。制定了接访制度,明确了接访流程、受理范围、权利和义务,建立了统一的接访台账,实行纪检监察机关统一登记,按分类归口督促办理。通过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103批1983人次,受理信访问题70件,立案69件。
推行信访听证终结制度。坚持边实践、边摸索、边总结的方法,不断规范和完善,逐步形成操作性和可行性较强的信访听证终结制度。自2010年出台《关于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信访听证终结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以来,对信访听证的受理范围、工作程序、终结标准等做了具体规定,健全和完善了运行机制。
推行领导干部下访制度。2011年,该县出台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和包案解决信访问题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党政“一把手”定期下访约访及处理信访举报件的各项规定。县纪委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对全县复杂信访问题进行调研,主动约见四十里铺镇南沟村等上访群众。自去年以来,全县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下访305人次,接访群众1312人,解决问题30个,现场督查督办1次,着力解决好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