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阴:对实名举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由县纪委直查

发布时间:16-01-25 16:09:25 作者: 来源: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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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汉阴县纪委监察局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发挥信访举报工作在发现问题线索中的主渠道作用,创新方式方法,夯实基层基础,不断加强信访举报服务纪律审查工作。2015年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07件(其中:上级转办140件),处置问题线索264件,初核251件,立案114件,结案114件,处分129人。

畅通信访渠道,提高办信效率。巩固完善“来信、来访、12388电话举报、12388网络举报”信访举报受理平台,规范和畅通群众信访渠道,推进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以“接访、下访、巡访”为主要形式的“三访”活动,为群众举报提供便利,广泛收集各方面信息和问题线索,为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供主要线索来源。建立信访举报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升网络化办信效率。

加强线索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坚持信访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和急件随时排查、集体会审制度,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问题线索处置方式进行处置,对排查的问题线索,确定包案领导、主办人、协办人、督办人。2015年共召开信访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16次,排查线索207件。实行台账管理。围绕纪律审查工作重点,采取多种方式主动深挖问题线索,突出排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移交和转办,服务于纪律审查工作,为监督执纪问责打好坚实基础。

加强信访初核,提高办结质量。对各镇纪委、部门纪委(纪检组)查办的信访件,从调查报告到调查证据材料,坚持从严审核,层层把关。审核中发现有疑点或调查不清楚的,要求重新调查,直至问题查清、证据完备、处理到位为止。同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信访举报人反馈,听取举报人意见,增强群众举报违纪问题积极性。

加强考核管理,提高责任意识。修订《信访举报件办理制度》和《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办法》。把信访工作纳入考核管理,对镇纪委纪律审查每月一通报。县纪委主要领导分别与工作相对滞后和巡视反映问题较多的镇党委、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并现场交办问题线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加强督查督办,提高举报效应。每月坚持对下转和移交信访件进行电话督办、发函督办,或利用下访时机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及时上报结果。对一般性信访件,下转基层纪委查处,并要求件件上报结果;对属实名举报、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上级交办等的重要信访件,坚持由县纪委直查快办,确保群众信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陕西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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